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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十:一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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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!设立不能《独立承担民事责【任的分支机构—由该企业法人申【请登记?经,登,记主:管机关?核准领取营》业执:照在核?准登记的经营范围】内从事经《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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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根据国家有》关规定?由,国家:核拨经费的事业【单位:、科技性的》社会团体从事经【营活动或者》。设立不具备法人条】件的:企业:。由该单位申》请登记?经登记?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!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!经营范围内从—事,经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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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具体登记管—。理参照?本条例?。。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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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: 第:三十六条 经国】务院有关部门或【者各:级计划部门批准的新!建企业其《筹建:期满1年的应—当按照专项规—定,办理筹建《。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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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七条》。 本条例施行前具!。备法人条《件的企业《已经登记主管机关核!准登记注《册的不再《另,行办理企《业法人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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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八—条 本条例—由国家工商行政【管理局负责解释【;,施行细则由国家工商!行政管理局制定【
【 第三》十,九条 本条例自1!988年7》月1日起《施行19《80年7月26日国!务院发布的中外【合资:。。经,营企:业登记管《理办法1982年】8月9?日国务院发布的工商!企业登记管理条【例1985年8月】14日?国务院?批准、?。1985年》8月25日》国家工商行政—管理局发布的公司登!记管理暂行规定同时!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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