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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监督管】理,
! 第二》十九条 《登记:主,。管机关对《企,业法:人依法?履行下?。列监督?管理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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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一)监!督企业法人》按照规定办理开业、!变更:、注销登记;—
! 》(二)监《督企业法人按照登】记注册事项和章【程、合同从》事经营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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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《 (?三)监督《企业法人《和法定代表人—遵守:国家法律、法—规和政策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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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四)制止】和查处企业》法人的违法经—营活动保护企—业,法人:的合法权《益
】。 第《三十条 《 企业法人有—下列情形《。。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!可以根?据情况分《别给予警《告、罚款、没—收非法所得、停【业整顿、扣缴、吊】销企:业法人营业执照的】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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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?一)登记中隐—瞒,真实:。情况、弄虚作—假或者未《经核准?。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!;
【 , 》 (?二)擅?自改变主《要登:记事项或者超出【。核准登记的经营【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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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:。 (三)不按】。照规定办理》注销登记或者不按照!规定报?送年检报告书办理】年检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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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】四)伪造、涂改【、出租、出借、【转让、出卖或者擅】自复印企《业法人营业执照、】企,业,。。法人:营,业执照副本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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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五)》抽逃、转移资金隐】匿财产逃避债务的;!
! (六)从!。事非法经营活动的】
!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!述规定进行处罚【时应当根《据违法行为的情【节,追究法定代表—人的行政责任、经济!责任:;触犯?刑律的由《司法机关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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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三》十一条 登记【主管机?关处理企业》。。法,人违法活动必须【查明事实依法处理】并,将处理?决定书面通知当事】。。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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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二条— 企业法人对登】记主管机关的处罚】不服时可《。以在收到处罚通【知后1?5日内向上一级登记!主管机关《申请:复议上级登记主管机!关应当在收》到复议申请》之日起30日—内作出复议决—定,申请:人对复议决定—不服的?可以:在收到复议通—知之日起3》0日内向人民法院】起诉逾期不提出申】诉又不缴纳罚没【。款的登记主》管机关可以按—照规定程序申请【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
! ,。 第三十三条—。 企业法人被吊】销企业法人营—业执照登记主管机】关,应当收缴其公章并】将注销?登记情况《。告知其开户银行【。其债权债务由—主,管部:门或者清《算,组织负责清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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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三:。十四条 主管部门!、审批机关、登记主!管机关的工作—。人,员违反本条例规【定,严重失职、滥用【职权、?营私舞弊、索贿受】贿或者侵《害企业法人合法权益!的应当根据》情节给予行政处分】和经济处罚》;触犯?刑律的由司》法机关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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