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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【开业登记
!
《 ?第十四条《 企业法人办理开】业,登记: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!审批机关批准后30!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!提出申请;没有【主管部门、审—批机关的《企业申请开》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!关进行审查》登记:主,管机关应当在受理】申请后30日内【做,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!核准登记的决定【
】 第十五》条 申请企业法人!开业登记应当提交】。下列文件、证—件
】 ? (一)【组建负责《人签署的登记申【请书;
》。
:
— (二)主管!部门或者审批机关】的批准文《件;
【。
】 (三)组织章【。程;
! , : (四)资金!信用证明、验—资证明或者资—金担保;《
《
— (五)企业!主要负责人的—身份证明;》
! (六)】住所和?经营:场所使?用,证明;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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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其他有关!文件、证件
!
: 第十—六条: 申请企业法人开!业登:记的单位《经登记主管机关核】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!。法人营业《。执照后企业即告【成立企业法人凭【据企业法人营业【执,照可以刻制公—章、:。开,立银行账户》、签订?合同进行经营活【动
【 , 登记》主管:机关可?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!业,务的需要核发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】副,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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