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二《章 设立、》变更与终止
】
第七条 》设立期?货交易所由中—国证监会批准未【经中国?证,监,会批准任何单位或】者个人不得设—立期货交易》场所或者《以任何形式组织【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!动
第《八条 期货交易【所可以采取会员【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!形式
】会员制期《货交易所的注册资】本或:。者开办资《金划分为均等份额由!会员出资《认缴
?
》。公司制期货交易所】采用股份有》限公司的组织形式
!
,第九条 期货交易所!应当在其名称—中,标明“商《品交易所”》或者“期货》。交易所”等字样【其他:任何:单位或?者个人不得使用【“,期货交易所”—或者其他《可能:产,生混淆或者误—导,的名称
》第十条 期货交易所!应当履行下列职【责
— (一)《提供交易的场所、设!施和服务;
—
? (二)组织期货!交易的结算、—。交割;
!。(三)制定》并实:施期货交易所的【业务规?则;
?
? :(四)?设计期货合约、标】准化期权合约品【种安排期货合—。约、标准化期权【合约品种上市—;
(】五)对期货交易【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!监测;?
(六)!发布:市场信?息;
《 : :(七)办理与期货交!易的结算、交—割有关的信》息查询业务;
】 , , , ,(八)?依照:章程:和业务规则对会员】、交易者、期货服】务,机构等进行自律管】理;
【 (九)《开展交易者教育【和市场培育工作【;
:。
(—十)保障信息技【术系:统的安全、稳定;】
》。 (:十,一)查处违规—行为;
【 ,。 (十二)》中国证?监会规定的其—他职责
第十一】条 申?请设:立期货交易所应【当向中国证》监会提交《下列文件和材—料
《 ?(一)申请书;
! (二)章程!和交易规则、结算】规则草案《;,
(三】)期货交易》所的经营计划;【
(四)!拟,加入会?员或者股东名单;
!
:。 (五)—理,事会成员候选人或】。者董事会成员—名单及简历》;,
(六】)拟任?用高级管理人员【的,名单及简历;
!。 (七》。)场地、设备、【资金证明文》件及情况说明;
! : (八)中国证】监会规定的其他文】件、材料
—第,十二条 期货交易】所章程应当载明下列!事项
】(,一)设?立,目的和?职责;
!(二)名称、住【所和营业场》所;
?
(—三)注册资本—或者开办资金及【其构成;《。
(四)!营业:期,限;
》。 : (:五)组织机构的【。组成、职责、任【期和:议事规则;
—
《 (六)管理人【员的产生《、,任免及其职责;
! (七)基本!。业,务制度;
】 (八《)风险准备金管【理制度;
— (九)财务!会计、内部控制制】度;
《 《(十)变更、终【止的条件、程序及清!算办法?;
(十!一,)章程修改程序;
!
: (十二—)需要在章程中【。规,定的其他事项—
第十三条 【。除,本办法第十二—条规定的事项外会】员制期货交易所【章程还应当》。载,明下:列事项
— (一)—会员资格及其管【理办法?;,
》 (二)《会员的权《利和义务;
—
: (三)对【会员的纪律处分【。。
第?十四:条 期货《交易所交易》规则、结《算规则应当载明【下列事项《
(一】)期货交易、结【算和交割《制度;
《
(二)】风险管?。理制度和交易异常】情况:的处:理程序;《
? (三》)保:证金的管理和使【用制:度;
】(四)期货交易【信息的发布办法【;,
: 《(五)违规、违约行!为及其处理办法;】
(六)!交易纠纷的处理方式!。;
? (七—)需:。要在交易规》则、结?算规则中载明的其】他事项
】 公司制期货交易】所还应?当在交易规则、结算!规则中?载明:本办法?第十三条规定—的事项?
第十五条 期货!交易所?变更名称《、注册资本》或者开办资金、【组织形式、》。股权结构的应—当由中国证监会【批准
第十六【条 期货交》易,所合并、《分立的应当事前向】中国证监会》报告
《 期货交易】所合:并可以采取吸收【合并:。和新:设合并两种方式合并!前各方的债权、债务!由合并后存续或【者新设的《期货交易所承继
】
期货交易!所分立的其债权、债!务由分?立后的期《货交易所承继期货】交易所与债权—。人、债务人另有约定!的除外
《
第十七《条 期货《交易所?联网交易的应当【于决定之日》起十日内报》告中:国证监会
第十】八条 未经中国【证监会批准期—货交易所《。不得设立分所或【者其他任《何期货交易》。场所
第十—九条 期《货交易?所因下列情形之【一解散
《
》(一)章程规定的】营业:期限届满;
【 , (二)会【员大会或《者股:东大会决定解散【;
》 (?三)中国证监会决定!。关闭
期!货交易?所解散的应当由中国!证监会批准
第二!十条 期货交—易所因合《并、分立或者解散而!。终,。。止的由中国证监会】予,以公告
《
期货【交易所终《止,的,应当成立清算—组,。进行清算清算组制定!的清算方案应—。当事前向中国证监会!报告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