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—章 奖励与处分 】 》 :    《第四:十九条 《 学校、省》(区、市《)和国家有》关部门应《当对在德、智、体、!美等方面《全面发展或者在思】想品德、学业成绩、!科技创造、体—育竞:赛、文?艺活动、志愿服务】及社:会,。实,践等方面表》现,突,出的学生给予表【彰和奖?励  】 ,。  第五十》条 : 对学生的表彰和奖!励,可以采取授予“三好!学生”称号或者其】。他荣誉?称号、颁发奖—学金:等多种形式》给予相应的精神鼓】励或者物质奖励 】 :   》。  :学,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!。奖励:以及:确,定推荐免《试研究生、国—家奖学金、公—。派,出国:留学人选《等,赋予学生利益—的行为?应当建立公》开、公平、公正的】程序和规定建立【和完善相应》的选拔、公示等【制度  !   第五十一条】 ,。 ,。对有违反法》律,法规:、本:规定以及学校—纪,律行为的学》生学: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!。并可视情节轻重给】予如下?。纪律处分 》 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警告; !。  :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严重警告》; :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《)记过; 》 ,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,。。 (四)留校察看】;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五)《开,除学籍 !    第五十二条!  学生有下列【情形:之一学校可以给【予开除学《籍处分 —。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一)违反宪!法反:对四项基本原则、破!坏安定团结、扰乱社!会秩序的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二)触犯国家法律构!成刑事犯罪的;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三)受到治安管理处!。罚情节严重、性【质,恶劣的; —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代替他—。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!。己参加考《试、组织作弊、使】用通讯?设,备,或其他?器材作弊、》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!或,答案牟取《利益以?及其他严《重,作弊或扰乱考—试秩:序,行,为,的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五)学位!论文、公开发—表的研究《。成果存在抄袭、篡】。。改,、,伪造等学术不—端行为?情,节严重的或者代【写论文、买卖论文的!; 【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六)违【反本规定和》学校:规定严重《影响学校教育教学】秩序、生活秩序【以及:公共场所管》理秩序的;》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, (七)侵害其【他个人、组》织合:法权益造《成,严重后果的; 】 《   ?   ? , (:八)屡次《违反学校规定受【到纪律处《。分经:教育不改的 【 :     第五】十,三条  学》校对学生《作出处分应当—出具处分决定—书处分决定书应当包!。括下列内容 】 ,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一)学生的》基本信息; 【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)作】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!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)处!分的种类、依—据、:期限; 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,四):申诉:的途:径和期限; 】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五)其》他必要?内容 】    第五—十四条  》。学校给予学生处分应!当坚:持教育与惩戒相结】合与学生违法、违纪!行为的性质和—过错的严重程度【相适应学校对—学生的处分应当【做到证据充》分,、依据?明确、定《性准确、《程序正当、处分适当! 《  ?。 ,  第五十五—条  在对学生作出!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决!定之前学校应—当告知学生作出决定!的事:实、理由及》。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!陈述和申《辩的权利听》取学生的陈》述和申辩 !   ?  处理、处分【决定以及处分告【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!学生本人《学生拒绝《签收的可《以以留置方式送【达;:已离校?的可以采《取邮寄方式送—。达;难于联系的可以!利用学?校网站、新闻媒体等!以公告方式送—达  】  : 第:五十六条  对【学生作出取消入学资!格、取消学》籍,、退学?、开:除学籍或者》其他涉及《学生重大利》益的处理或者处【分,决定:。的应:当提交校长办公会或!者校长授权的—专门会议研究—决定并应当事先进行!。合法性审查 】    — 第五十《七条  《除开除学籍》处分以外《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!当设置6到12个月!期限:到,期,按学校?规定程序予以—解除:解除:处分:后学生?获,得表彰、奖励—及其他权益不—再,受原处分的影响 】     !第,五十八条《 , 对:学生的奖励》、处理、处分及解】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!真实完整地归—入学校?文书档案和本—人档案 】   ?  被开除学—籍的:学生由学校》。发给学习证明—学生按?学校规?定期:限离校?档案由学《校退回其《家庭所在地》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!关规定迁回原户【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!在地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