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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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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一条 为了加强!对破坏性地震—应急活动的》管理减轻地震—灾害损失保障国【家财产和公》民人身、财产安全维!护社会?秩序制定本条—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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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二条 在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境内从事】破坏性地震》应急活?动必须遵守本—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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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地《震,应急工作实行政府】领,。导、统?一管理和分级、分部!门,负责的原《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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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条 各—级人民政府》应当:加,强地震?应急的?宣,传、教育工作提【高,社,会防震减灾意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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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五条 任何组织!和个人都有参—加地震应急活动的义!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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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中国人民解—放军:。和中国人民》武装警察部》队是地震应急—工作的重《要力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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