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评标委》员,。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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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七条 评标委员!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!活动向招标人推荐】中标候选人或—者根据招标人的授】。权直接确定中—标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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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》条 : 评标委《员会由招标人或者其!委托的具备》资,格的招标代理机构】。负责组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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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评标委员会】成员名单一般—应于开标前确定评】标委员会《成员:名单在中标结果确】定前应当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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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第九条? 评标委员会【由招标?人,、招标代理机构熟】悉相关业务的代表】以及有?关技术、经济等方面!的专家组成成员【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!数其:中招:标人或者招标—代理机构以外的【技,术、经济等方—面的专家不得少于】成员人数的三分【之,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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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评,标委:员会设负责》人的评标委员会【负,责人由评标》委员会成员》推举产生或者由招】标,人确定评《标委员会负》责人与评《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!有同等的表决权
】
!第十条? , 评标委员会—的专家成员应当从】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!省、: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!政,府有关部门》。。提供:的专家名册或—。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!家库内的《相关专家名单—中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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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确定评》标,专家采取随机—抽取和直接确定两】种方式?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!机抽取的方式;【技术特别复杂、专】业性要求特别高【或者:国家有特别要求【的招标?项目采取随机抽【取方式确《定的专家难以—胜任的可《以由招标人直—接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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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一,条, 评标专家应符合!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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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!一)从事相关专业】领,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!高级职称或者同等】专业水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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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二)熟悉有关】招标投标的法律【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!目相关的实践经验;!
! 》(三)?能,够认:真、公正、诚实、】廉洁地履行职责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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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不》得担:任评标委员会成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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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—)投标人或》者投标人《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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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(二)项目主—管部门?或,者行政监督部—门的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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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(,三)与投标人有其他!社会关系或者—经济利益关系可【能影响对投》标公正评审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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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】 ,(四)曾因在招标、!评标以及其他与【招标:投,标有:关活动中从事违法】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!或刑事处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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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评标委员会】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!之,一的应当《主动提?出回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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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?。三条 评》标委员?会成员应当客观、】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!职业道德对所提出】的评审意见》承担个人《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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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?。 评标《委员会成员》不得与任何投标人】或者与?招标:结果有利害关系的】人进行私下接触【不得收受投标人、其!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!或者其他好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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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四?。条 评标》委员:会,成员和?。参,与评标的《有关工作《。人员不?得透露对《投标文件《的,评审和?比较、?中标候选《人的推荐情况—以及与评标有关的】其,他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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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前款所称参—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!员是指评标》。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!参与评标《监督工作或者事务】性工作而《知,悉有关评标》情况的所有》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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