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评:标,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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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七条 《评标:委,员会依法组建—负责评标活动向【招,。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!。。或,者根据招标人的【授权直接确定—中标人?
】 第八条 — ,评标:委,员会由招《标,人或者其委托的【具备资格的》招标:代理机构负责组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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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评标委员会成【员名单一般》应于开标前确定评】。标委员会《成员名单在中—标结果确定前—应当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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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九条 评标委员】会,由招:标,人、招标代理—机构熟悉相关—业务的代《表,以及有关技术、经济!等方面的专家组成】成员人?数为五人以》上的单数其》中招标人或者招标】代理机构以》。外的技术《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!不得少于成员人【数的三分之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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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评标委员会【设负责人的评标委】员会负责人由—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!产生或?者由招标《。。人确定评标》委员会负《责,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!他成员有《。同等的表决》权
!。 第十条》 评标委员会【的专家成员应—当从国务院》有关部门或者—省、自治《区、直辖市》人民政?府有:关部门提供的专【家名: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!。的专家库内的相【关专家名单中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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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确:定评:标专:家采取?随,机抽取?和直接?确定:两种方式一般—。项目可以采取随【机抽取的方式;技术!。特别复杂《、专业性《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!。有,。特别要?求,的招标项目》采,取随机抽取方—式确定的专家难【。以胜任的可》以由招标人直接【确定:
】 第十《一条 评标专家应!符合下?列条件?
【 : 》(一:)从事相《关专:业,领域工?作满八年并具—有高:。级职称?或者同等专业水平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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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!)熟悉有关招标投标!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!。招标项目相关的实】践经验?;
【 , 》 (三)能—。够认真、公正、诚】实、廉洁地》。履行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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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二条 【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不得担任评【标委员会成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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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一)投标人【或者投标人主要负】责人:的近亲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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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项目主!管部门或者行—政监督部《门,。的人员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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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三)与投标人有其他!社会关系《。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!能,。影响对投标公—正评审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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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四)曾因在!招标、评标以—及其:他与招标投标—有关:活动中从事违法【行,为而受过行》政处:罚或:刑事:处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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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评标委员会成】员有:前款规定情形之一】的,应当主动提出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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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十三条 【 评标委员会成员】。应当客观、公正【地履:行职责遵守职—业道德对所提出【。的评审?。意见:承担个?人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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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评标委员会成!员不得?与任何投《标人或者与招标结】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!行私:下接触?不得收受投标人【、其他利害关—系人的?财物或者其他好【处
【 《第,十四条 评标委】员会:成员和参与》评标的有《关工作人员不—得透露对投》标文件的评》。审和比较、》中标候选《人的推荐《情况以及与》。。评,标,有关的其他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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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前款所称参与评标的!有关工作人员是指】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!的因参?与评标?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!工作而知悉》有关评标情况的【所有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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