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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《章, ,申请与审批 】 第十四条 排【污单位应当在实【际排污行为发生之】前向:其生产经营场所所】在地设?区的市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府生态环】。境主管部门(以【下简:称审批部门)申请取!得排污?。许可证  —  : 海洋工《。程排污单位申请取】得排:污许:可证的依照有关法】律、行政法规—的规定执行 第十!五条 排《。污单位有两》个以上生产经—。营场所排放污染物】的应当分别向生产经!营场所所在地—的审:批部门申请取得【排,污许可证 —第十六?条 实行排污许【。可重点管理的排污】单位在提《交排污许可证首【次申请或者》重新申请材》料前应当通》过,全国排?污许可证管理信【。。。息平台向《社会:公开基本信息和拟申!请许可事项并—提交说明材料公开】时,间不得少于五个工】作日 第十七【条 排污单位在【填报排污许可证【。申请表时应当承【诺排:污许可证申请材【料的完整性》、真实性和合法【性承诺按照》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!放污染物落实排污许!可证规定的环境管理!要求并由法定—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!。人签字或者盖章【 第十《八条 ?排,污单位?应当依?照条例第七条、【第八条规定提交相】应材料并可以—。对申请材料进行补】充说明一并》提交审批《部门: ,  :   排污》单位申请《许可排放量的应当一!并提交?。排放量?。限值计?算过程重点污染【。物排放?总量控制指标通过】排污权交易获取【。。的还应?当提交排《污权:交,易,指标的证明》材料     污!染物排放口》已经建成《。的排污单位应当提交!有关排放《口规范化的情况【说明 《第十:九,条 排污《单位在?申请排污许可证【时应当?按照自行《监测技术指南编【制自行监测》。方案 《    《。自行监?测方案?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!     (一)监!。测点位及示》意图、监测指标、监!测频次;《。 : ,。   (二)—使用的监测》分析方法;   !  (三)》监测质?。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!求;:     (四】)监测数据》记录、整理、存档】要求;     !(五)监《。测数据信息公开【要求 第二—十条 审批》部门收到排污单位】提,交的申请材料后【依照条例第九条【、第十条要》求作出处理 —  :   审《。批部门可以组织技术!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!请材料进行技术【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!技,术机构应当遵循科学!、客观?、公正?。的原则提出技术评】估意见并《对技:术评:估意见负责不得向排!污单位收《取,任,何费用   【  技术《。机构开展《技术评估应当遵守国!家相关法律法规、】标准规?范保守排污单位商业!秘,。密 ?第二十?一,条 排污单位采用相!应污染防治可行【。技术:的,或者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建设项目》排污单位采用环境影!响报告?书(表)批准文件要!求的污染防》治,。技术的审批部门可】以,认为排?污单位采用的—污染:防治:设施或者措》施能够达《到许可排放浓度要】求     【不符合?前款规定情形—的排污单位可以通过!。提供监测《。数据证明其采用的污!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!。。许可排放浓度要求】监测数据应当通过】使用符合国家有【关,环境监测、计量认证!规定和技术规范【的监测设备》取得;对于国—内首:次采用?的污染防治》技术应当提》供工:程试验数据予以证明! 第二十二条 对!具,备下列条件》的排污单位》颁发排污许可证 】。     (一【)依法取得建设【。。项目环境影响—报告书(表》)批:准文件或者已经办】。理环境影响登记表】备案手续《。;   》。 , (二)污染物排放!符合污染《物,排放标准要求—重点污染《物排放符合排污【许可证申请与核发】技,术规范、《环境:影响报告书(表)】批准文?件、重点污染物排放!总,量控:制要求;《其中排污《单,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!未达:到,国家环境质量标准】的重点区域、流【域的还应当》符合有?关地方人《民政府关于改—善生态环境》质量的?特别要求;   !  (三)》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!以达:到许可排放浓度【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!治可行技术;—  ?   (四)自行】监测方?案的:监测点位、指标、频!次等符合国》家自行监测》规范 第二十三】条 审批部门应当】在法:定审:批期限内作出审【批决定对符合条【件的颁发《排污许可证;对不符!合条件的应当出具不!予许可决定书—书面告知排污单位】。不,予许可的理由以【及依法申请行—政复:。议,或者:提起行政诉讼的【权利  》   依法需—要听证、检验、检】测,、专:家,评审的所需时—。间不计算在》审批期限内审批【部门应当将所—需时间?书面告知排》污单:位 第二十四条 !排污单位依照条【例,第,十四条第二款规定】提出延续排污许【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!提交延续申请表审批!部门作出延》续排污?许可证?决定的延续后的【排污许可证有效【期自原排污许可证有!效期届满的次日【起计算  —   ?排,污单位未依照—条例第十四条第二】。款,规定提前六十日提交!。。延续申请表》审,批部门?依法在原《排,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!之后作出《延续排污许》可证决定的延续后的!排污许可证有效期】自作出延续决定之日!。起计算;审批部门】依法:在原排污《许可证有效期届满】之前作出延》续,排污许可证》决定的延续后的【排污许可证》有效期?自原排污许可—证有效?期届满的次日起计】算 第《二十五条 》对符合条例第—十五条规定的应【当,重新申请排污许可】证情形的排污单【位,。应当在?实际排污行为—变化之前重新—申请取得排》污许可证《排污单?位应当提交排污许可!证,申请表、由排污单】位,法定代表人或者【主要负责人》签字或者《盖章的承诺书以及】与,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!有关的其他》。材料并?说明:重新申请原》因,    》。 重新申请》的排污许可证—有效期自《审批部门作出重【新申请审批决定【之日起计算 【。第,二十六条 排污单位!名称、住所、法【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!责人等排污许可证】正本:。中记载的基本—信,息发生变更的排污】单位应?当自变更之》日起三十日》内向审批部》门提交?变更排污许可证申请!表以及与变更—排污许可证》有关的其他材料【    》 审批部门应当自】受理之日《起十个工作日内作】出变更决定》按,。规定换发排》污许可证正本相关变!更内容载入排污许】可证副本中的变更、!延,续记录? , ,    排污—许可证记载信—息的变更不影响【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! 第?二十七条 排污【单位适用的》污染物?排放:标准、重《点污:染物排放总量—。控制要求《发生:变化需要对排—污许可证进行变更】的审:。批,部门:应当在标准生效【之,前和:总量控制指标变【化后依法对排污【许可证相应事—。项进行变更 第】二十:八条 除本办法【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!六条、?第二十?七条规定情形外排污!许可证记载内容【发生:变化的排污单—位可:。。以主动向《审批:部门提?出调:整排污许可》。证,内容的申请审批【部,。门应当及时对排污】许可证?记载内容进行调整 ! 第二十九条 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审批】部门应当《依法办理排》污许:可证的注销》手,续并在全《国排污许可》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!告    — (一?)排:污许可证有效—期届满未《延续的; 》    《 ,。。。(二)排污单位【依法终止的》;     【(三)排污许可证依!法,被撤销、吊销—的; 《   ? (四)应当—注,销的其他情形 】第三十条 》有下列?情形之一《的,可以:依法撤销排污—许可证并《在全国排污许—可证管理信息平台】上公告 》    (一)超越!法定:职权审批排污—许可证的;   !  (?二)违反《法定程序审批—排,污许可证的; 【     (三)审!批部门工作人员【滥用职?权、玩忽职守审批】排,污许可?证的;  —   (四)—。对不具备申请资格】或者不符合法—定,条件的排污单位审】批排污许可证的;】     (五】)依法可以撤销【排污许可证的其他】情,形 ?  :  排污单位以【欺骗、贿赂等—不正当?手,段取得排污》许可证的应当依法】予以撤?。销 第三十一条 !上级生态环境主管】部门:可以对具有审批权】限,的下级生态环境主管!部门:的,排污:许可证审批》和执行?情况进行监督检【查和指导发》。现属于条《例第三十二条规【定违:法情形的《。上级生?态环境主管部门应】当,责令改正《 第?三十:二条 排污许可证发!生遗失、损毁的排污!单位:可以向审《批,部门申?请补:。领已经办理排—污许可证电子—证,照的排污单位—可以根据需要自行】打印排污许可证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