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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:三章 申《请与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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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—条 排污《单位:应当在实际排污【行为发生之》前向其生产经营场所!所在地?设区的市级以上地】方,人民政?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!。(以下简称审—批部门)申请取【得,。排污许可证
! 海?洋工:程排污单位申请【取得排?。。污许:可证的依照有—关,法律:、行政?法规的规定执—行
第十》五条 ?。排污单位有》两个以上生产经营】场,所排放?污染:物的:应当分别向生产经营!场所所在地的—审批部门申请—取得排污许可—证
第《十六条 实行排污许!可重点管理》的排污单位在提交】排污许可证》首次申?请或者重《新,申请材料《前应当通过全国排污!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!向社会公开基—本,信息和拟申》请许可事《项并提交说明材料公!。开时间不《得少于五个工作【。日,
第十七》。条 排污单位在填报!排污许可《证申请表时应当承】诺排污许可证—申请材料的完整【性、真实性和合法】性承诺按照排—污许可?证的规定排放—污,染物落实排污—许可证规定的—环,境管理要求并—由法定代表人或【者主要负责》人签字或者盖章
!第十八条 排污单】位应当依照》条,例第七条《。、第八条规定提交相!应材料并可以—对申请材料》进行补充说明一并提!交审:批,部门
》 排污单位申请!许可排放量的—应当一并《提交排放量限值计算!过程重点污染物排】放总量控制指—标通过?排污权交易获取【的还应当提交—排污权交易指标【的证:明材料
【 污染物》排放:口已经建《成的排污《单位应当提交有关排!放口规?范化:的情况?说明
第十九条】 排污单位在申【请,排污许可证时—应当按照《自行监测技术—指南编制自行监测】方案
》 ,。 自行监测方案】应当包括以》下内容
》 (一)【监测点位及示意【图、监测指》标、:监测频次;
【 : (二)使用的监!测分析方《法;
】(三:),监测:质量保?证与质量控制要求】;
【(四)监《测数:据记录、整理—、存档要求;—
(五)!监测数据信息公开】要求
第二十【条, 审批部《门收到排污单位【提交的申《请,材料后依照条例第】九条、第十条要求】作出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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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审批部门可以组织】技术机构对排—污许:可证申请材料进【行技术评估》并承担相应费用技术!机构:应当:。遵循科?学、客观、公正的】原则提出技术评估意!见并对技术》。评估意见《。负责不得向排污单】。位,收取任何费用
】 《技术:机构开展技术—评估应当遵守—。国家相关法律—。法规、标《准规:范,保,守排污单位》商业:秘密
第二—十一:条 排污单位—采,。用相:应污染防《。治可行技《术的或者新建—、改建、扩建—建设项目排污单位采!用环境影响报告【书(表)批》准文件要《求的污?染防治技《术的审?批部门可以认为排】污单位采用的污【染防治设施或—者,措施能够达到—。许可排放浓》度要求
【 不符合前款规】定情形的排污单位】可以通过提供监【测数据证明其采用的!污染防治设施可以】达,到许可?排放浓度要求—监测数据应当通过】使用符合国家有【关环境监测、计量】认证规定和技术规】范的监测设备取【得;对于国内首【次采用的污染—防治技术应当提供】。工程试验数据—予以证明
第二十!二条 对具备—下列条?。件的排污单位—。颁发排污许可证【
(【一)依?法取得建设项目环】境影响报告书—(表)批准》文件或者已经—办理环境影》响登记表备》案手续?;
《 (二)—污染:物排放符《合污染物排放标【准要求重《点污染物排放—。符合排污许可—证申请与核发技【术规范、环》境影响报告》书(表)批》。。准文件、重点污染】物,。。排放总量控制要求】;其中?排污单位生产经【营场:所位于未达到国【家,环,境质量标准的重点】区域、流《。域的还?。应当:符合:有关地方《人民政?。府关于改善生—态环境质量》的特别要求;
】 《。(三)?采用污染《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!可排放浓《度要:求或:者符:合污染防治可行技】术;
】(四)?自行监测方案—的监测点位》、指标、频次—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!规范
第二—十三条? 审批部《门应:当在法定审批—期限内作出审—批决: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!排污:许可证;对不—符合条?件的:应,当出具不予许可【。决,定书书面告》知,排污单位不》予许可的理由以及】。依法申?请行政?复议: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!权利
】依法需要听》证、检验、检—测、:。专家评审《的所需时间不计【算在审批期》限内审批《部门应当将所—需时间书面告—知,排污:单位:
第二十四条 】排污单位依照条例】第十四?条,第二:款,规定提出延续排污许!。可证时应当》按照规定提交延【续申请表审批—部门作出延续排污】许可证决《定的延续后的排污许!可证有效期自原排】污许可证有效期届】满的次?。日,起计:算
【。排污单位未》依照条例第十—四条:第,二款规定提前—六十日提交延—续申请表审批—。部门依法《。在原:排污许可证有效期】届满之后作出延【续排污许可证决定的!延续后的排污许【可,。证,。有效期自作出延续】。决定之日起计算;】审批部门依法—在,。原排污许可证有【效期届满之前作【出延续排污》许可:证决定的延》续后的排污许可证有!。效期自原排》污许可证有效期届】满的:次日起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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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对】符,合条例第《十五:条规定?的应当重《新申请?排污许可证情—形的排污单》位应当在实》际排:污行为变化之前重】新,申请:。。取得:排污许可证排污单】位应当提交排污许可!证申请表、由排【。。污,单位法定代表人或】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!者,盖章的承诺书以及】与重新申请排污许】。可证:有关的?其他材料并说明重】新申请原因
【。 : 重新申请的排】污许可证有效期【自审批部门作出重】新申请审《批决定之日》起计算
》。第二十六条 —排污单位《名称、住所》、法定代表人或者】主要负责《。人等排污许》可证正本中记载的基!本信息发生变更的】排污单位应当—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!内向审批部》门提交变更排—污许可证申请表以】。及与变更排污—许可:证有:关的其他材料—
《 审批部》门应:当,自受理?之,。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!出,变更决?定按规?定换发排《污许可?证,正本相关变更内容载!入排污许《可证副本中的—变更:。、延续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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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污【许可证?记,载信息的《变更不影响排污【许可证的有效期
!第二:十七条? 排污单《位适用的污染物排】。放标准、重》点污: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!。求发生变化》需要对排《污许:可,证进行变更的审【批部门?应,当在标?准生效之前和—总量控制《指标:变化后依法》对排污?许可证相应事项【进行变更《
第?二十八?条, 除本办法》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!六,条、第二《十七条规定情形外】排污许可《证记载内《容发生变化的排污】单位可以主动—向审批部《门提出?调整:排污许可证内容【的,申请审批《。部门应当《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记!载内容进《行,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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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九条 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!门应当依《。法办理排污》许可证?的注销手续并在全】国排污许可证—。管理信息《平台上公告
【 ? (一)排污—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!。延续的;
— (二)【排污单位依法终【止的;
】 (三)排污—许可证依法被—。撤销、吊《销的;
—。 , (?四):应当注销《的其他情形
第三!十,条 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:可以:依法:撤销排污许可证并在!全国排污许可证管】理信息平台上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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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超!越法定职《权审批排污许可证】的;
《 《(二)违反》法定程?序,审批排?污许可?证的;
— (《三)审批《部门工作人员—。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。审批排?污许可证《的;:
《 (四《)对不具备申—请资格或者》不符合法定》条件的排污》单位审批《排污许可证的;【
—。(五)依法可以撤】销排污许可证的其】他情形
— 排污单位【以欺骗、贿赂—等,不,。正当:手段取得排》污许可证的应当【依,法予以撤销
第】。三十一?条 上级生态环【境主管?部门可以对》具有:审批权?限的下级生态环境主!管部门的《排污许可《证审批和执行情况】进行监督检》查和指导发》现属于条例第三十】二条规?定违法情形的上级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】。应当责令改正—
第三《十二条? 排污许可》证发生遗失、损【毁的排污单位可【以向审批部门申【请补领已经办理排污!许可证电子证照的】排污单位可以根【。据,需要自行打印排污许!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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