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。三章 ?申请与?审,批, : 第?十四条? 排污单位应当在】实际排污行》为发生之前向其【生产经?营场所所在地设【区的市级以上地方】人民政府《生态环境《主管部?门(以下《简称审批部门)【申请取得排污许可】证 ?    海洋工程排!污单位申请取得排污!许可证?的依照有关》法律、行政法规的】规定:执行 《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!有两个以上生产【经营场所排放污染物!的应当分别向生产经!营场所所在》地的审批部门—申请取?得排污许可证 】第,十六条 实行排【污许:可重点管《理的排污单》。位在提交排污—许可证?首,次申请或者》重新申?请材料前应》当通过全国排污许可!证管理信《息平台向社会公开】基本信息和拟—申请:许可事项并提交说】明材料公《。开时间?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! 第十七》条 :。排污单位在填报排污!许可证申《。请表时应当承—诺排污许可证申【请材料的完整性、】真,实性和合《法性承诺按照—排污:许可证的规》定,排放污?染物落?实排污?许可:证规定的环境—管,。理要求并由》法定代表人或—者主要负《责人签字或》者盖章 第十八条! 排污?单位应当依照条【例第七条、第—八,条规:定提交相《应材:料,并可以对申请材料进!行补充?说明一并提》交审批部门》     —排污单位申请—许可排?放量的应当一—并,。提交:排,放量:限值计算《过程重点污染物排】放总量控制》指,标通过排污权交【易获取的还应当【提交排污权交易【指标的证明》材料    【 污染?物排放口《已经建成的排污单】。位应当?。提,。交,有关:。排放口?规,范化的情况说明 !第十九条 排污【单位在申请排污【许可证时应当—。按照自行监测技术】指南编?制自行?监测方案 — ,   ?自行监测方案—应当包括以下内容】     (一】。)监测点位及示意图!、监测指标》、监测频次; 【    《 (二)使用—的监:。测,分析方法; 【    (》三)监?测质量?保证与质《量,控制要求;  】。 ,  (四)监测数】据记录?、整理、存档要求;!     (五】)监测数《据,信息公开要求— 第二十条 审批!部,门收到排《污单位提交的申【请材:料后依照《条例第九《条、第十条》要,求,。作出处理 —    审》批部门可以》组织技术机构对【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!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!相应费用技术—。机,构应当遵循科—学、客观《、公正的原则提出技!术,评估意见并对技【术,评估:意见负责不得向【排污单位《收取任何费用  !  : 技术机《构开展?。技术评估应》当遵守国家》相关法律法规、【标准规?范保守排污单位商】业秘:密, 第二十一条 】排污:单位采?用,相应:污染防治可》行技术的或》者,新建、?。改,建、扩建《。。建设项目《排,污单:。。位采:用环境影响报—。告,书(表)批准文件】要求的污染》防治:技术的审《批部门可以认为排污!单,位,采用的污染防—治设施或者措施【能够达到许可排【放浓度要求   !  不符合前款规】定情:形的排污单》。位可以通《过提供监测数—据证明其采用—的污染防治》设,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!。。浓度要?。。求监测?数据应当通》过使:用符合国家有关【环境监测、计量认证!规定和技《术规范的监测设备】。取得;对于》国内首次采》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应!。当提供工程》。试,验数据予《以证明 《 第二十二条—。 ,对具:备下列条件的—排,污单位颁发》排污许可《证   》。  (一)依法取】得建:设项目环境影响【报告书(表》)批准文件或者已经!办理环境《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!;     【(二)污染物—排放符?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!求重点污染物排【放符合排污》。许可: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!范、环境影》响报告书(》表)批准文》。件、重点污》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!求;其中排》污单位生产经—营场所?位于未?达到国家环境质量】标准的重点区域【、流域的还应当【符合有?关地方人民政府【关于改?善生态环《境质量?的特别要求;  !   (三)采【用污染防治设施【。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!度要求或者》符合污染防治—可行:技术; 《。     》(四)自行监测方】案的监测《点,。位、指标、频—次等符合国家—自行监测规范 第!二十三条 审批部】门应当在《法定审批期》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对!符合条件的颁发【排,污,许可证;对不—符合条件的应—当,。出具不?予许可决定》书书面告知》排污单?位不:予,许可的理《由以:及依法申请》行政复议或》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!利  《  : 依法需《要听证、《。检验、检测》、专家评审的所需】时间不计算在—审批期限内审批【。部门应当将所—需时间书面告知排】污单位 《。 第二十四条 【排污单位依照条例第!。十四条第二款—规定提出延续排污】许可证?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!延续申请《表审:批,部门作出延》续排污许可证决定的!延续后的排》污许:。可证有效期自—原排污许《可,证有效?期届满的次日起计】。算 :    《 排污?。单位未依照条—例第十四条第二款】规定提前六十日提交!延续申请《。表审批部门依法【在原排污许可—证,有效期?届满之后《作,出延续排《污许可证决》定的延续后的—排污:。许可证有效期自作出!。延续决?定之日起计算;审】批,部门依法在原排污许!可证有效期》届满之前作出—延,续排污许可》证决定的延》续后的排《污许可证有》。效期自原排》污许可证《有效期届满的次【日起计算 》 ,第二十五条》。。 对:符合条例《第十五条规定的应】当重新申请排污许】可,证情形的排污单位】应当在实际排污行为!变,化之前重新申请取得!排污许可《证,排污单位应当提交】。排污:许,可证申请《表、由排污单位法定!代表人或者主—要负:责人:签字或?者盖章的《承,诺书:以及与重新》申请排?污许可证有关的其他!材料并说明重—新申请原因 —     重新申请!的排污许《可证有效期自—审批部门作出重新申!请审批决定之日起】计算 第二十六】条 排污单位名称】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!或者主?要负责人等排污【许可证正本中—记载的基本信息【发生变更的排污单位!应当自变更之—。日起:三十日内向审批【部门提交变更排污许!可证申?请表以?及与:变更排污许可—证有关的其》他材:料     【审批部门应当自【受理之日起十个【工作:日内作出变更—决定:按规定换发排污许】可证正本相关变更内!容载入?排污许可证》副本中的变更、延续!记录     排!污许可证记》载信息的变更不影响!排,污许可?证的:有效期 《 第二十七》条 排污单位适用】的污染物排》放标准、重》点污染物《排放总量控制要【求,发生变化需要对排污!许可证进行变更的】审批部?门应当在标准—生效之?前和总量《控制指?标变化后依法对排污!许可证?相,应,。事项进行变更— 第?。二十八条 除本办法!第二十五条、第【二十六条《、第二十《七条规定情形外【。排污许可证记载【内容发生变化的排】污单位可以主动【向审批部门提出调整!。排污许可证内容的】。申请审批部门—应当及时对排污【许可:证记载?。内,容进行调整 — 第二十《九条 有《下列情?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!。当依法办理》。排,污许可证的注销【。手续:并在全国排污—许,可证管理信》息平台上公告  !   (一)排【污,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!。延续:。的;   —  (二)排—污单:位依法终止》的;:  ?   (三)—排污许可证依法被撤!销、吊销的; 】。    (》四)应当注销—的其他情形 — 第三十《条 有下《列情形之《一的可?以,。依法撤销排》。污许可证并在全【国排污许可证管【理信息?平台上公告 【    (》一)超越法定职【权审批排污许可证的!。; ?。。   ? (二)《违反法定程序审批】排污许可证的—;     【(三)审批》部门工?作人员滥用职权【、玩忽职守》审批排污许可证【的,; : ,    《(四)对不具备申请!资格或者《不符合?法定条件的排污【单位审批排污—许可证的;  】。   (五)依【法可以撤销排污许可!证的其他情形 】    排污单位以!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!手段取得排污许可】证的应当依法予【以撤销 》第三十一条 上【级生态环境主管部】门可以对具》。有审批权限》的下:级,生态环境主管—部门的排污许可证】审批和执行情况【进行监督检查和【指导发现属于条例】第三十?。二条规?定违法情形》的上级生《态环:境主:管部门应当》责令:改正 第》三十二?条 排污许可—证,。发生遗失、损—毁的排污《。单位可以向审—批部门申请补领【已经办理排污—许可证电子》证,照的排污单位可以】根据需要自行打印】排污许可证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