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五,章 :罚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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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二十一条 排】污,者未按照《规定缴纳排》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!。方人:民政府环境保—护行政主《。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!限,期缴纳;逾期—拒不缴纳的处应缴】纳排污费数》额1倍以上3倍【以下的?罚款并?报经有批准》权的人民政府—批准责令停》产停业整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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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二十二—条 排污者以欺】骗,手段骗取批准—。。减缴、免缴或者缓】缴,排,污费的由县级以上】地方:人,民政府环境保护【行政主?管部:门依据职权责—。令限期补缴应当【缴纳的排污费并处】所骗:取,批准减缴、免缴【或者缓缴排污—费数额?1倍以上3倍以下】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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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三条 ?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!使用者不《按照: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!保护专项资金的【由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,。。府环境?。保,。护行政主《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!依据职?权责令限期》改正;逾期不—。改正:。的10年内》不得申请使用环境】保护专?项资金?。并处挪用资金数额】1倍:以上3倍以下的罚】款
【 : , 第二十《四,条 县级以—上地方人民》政府:环境保护《行政:。。主管部门应》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!少征收排《污费的上级环境保】护,行,政主管?部门有权责令—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!责令排?污,者补缴排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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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五条 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环境保护—行政主?管部门、《财政部门《、价格主管部门的工!作人:员有下?。列行为之一的依照】刑法关于滥用—职权罪、玩忽职守】罪或者挪用公款【罪的规?定,依,法追究?刑事责任;尚不够刑!事处:罚的依法给》予行政处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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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一)违!反本条例规》定批准减缴》、免缴、缓缴排污】费的;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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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(,二)截留、》。挤占环境保护专项】资金或者将环—。境保:护专项资金挪—作他用?的;
! 》 :(三)不按》照本条?例的规定履行监督】管理:职责对违法行为不】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!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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