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,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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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一条— 为了加强】农业:转基因生物安全管】理保障人体健康【和动:植物、微生物安全】。保护:生态环境促》进农业?转基:因生物技术》。研究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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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二条: : 在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境:内从事农《业转基因生物—的研究、试验—。、生产、加工—。、经:营和进口《、出口活动必—须遵守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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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 本!条例所称农业转基】因生物是指利用基】因工程技术改—变基因?组构:成用于?农业生?产或者农产品加【工的动植物、微生】物,及其:产品主?要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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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?(一)转基因动植】物(含种《子、种畜禽、水产苗!种)和微生物—;
《
《 — ,(二)转基因动【植物、微生物—产品;
【
【 (三)转基】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!品;
》
! (四)含有转】。基因动植物、微生物!或者其产品成分【的种子、种畜禽、】水产苗种、农药、】兽药、肥料和添加剂!。等产:品
《
》 本条《例所称农《业转基因生物安【。全是指防《范农业转基因生物】。对人类、动植物【、微生?物和生?。态环境构《成的危险《或者:潜在风险
》
— 第四条— 国务—院农业行政》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!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!监督管理工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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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县级以上地方—各级人民政府—农业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的农《业转基因生物安全】的监督管《。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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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县级—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!关部门依照》中华: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!法的有关规定负责】转,基,因食品安全的—监督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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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五条 》 国务?院建:立农业?转基因?生物安全管理—部际联席《会议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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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农,业转:基因生物安全—管理部际联席会议】由农:业、科技《、环境保护、卫生】、外经贸、检验检疫!等有关部《门的负责人组—成负责研《究、协调农》业,转基因生物安全管】理工作中的重大【。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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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六条 】国家对农业》转基因生物安—全实行分级管理【评价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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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, 农业转【基,因生物按《照其对人类、动【植物、微生》物和:生态环?境的危险《程度分为I、—Ⅱ、Ⅲ、Ⅳ四个等级!具体划分《标准由国务院—农业行?政主:管部:门,制,定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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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《 : 国家建立农业转!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!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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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农业:转基因生物》安全评价的》标准和技术规范【由国务院农业—行,政主:。管部门制定
【
第!八条 国家对!农业转基因生物实】行标: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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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实施标识管理的!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!由国务院农业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商国务?院有关部《门制定、调》整并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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