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,。 第一《章 总则 —。 , 《     第—一条  《  为了加强—农业转?基因生物安全管【理保障人体》健康和动植》物、微生《物安全保护》生态环境促》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!术研究制定本条【例 《。 ?  :  第二条  【  在?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境内从事《。。农业转基因》生,物的研究《、试验、生产、加工!、经营和进口、【出,口活:动必须遵守》本条例 — , ,   ?  第三条》    本条—例所称农业转基因生!物是指利用基因工程!技术改?变基因组构成用于农!业生产或者农—产品加工的动植物】。、微生物及其产品主!要包括 【    》  : ,  (一)转基【因动植物(含种【子、种畜禽、水【产苗:种)和?微生物; —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转基因动!植物、微生》物产品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转基因】农产品的《直,接加工品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含有转【基因动植物》、,微生物或者》其产品成分的种【子、种?畜禽、水产苗种【、农药、兽药、肥料!和添加剂等产品【   】  :本条例所称农业转基!因生物安全》是指防?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!人类、动植物、【微生物和生态—环境构成《的危险或《者潜在风险 】 ?    第四条 】   国《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!因生物安全的—监督管理《。工作 》 , ,     县—级,。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!府,农业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的农《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!监督:管理工作 》    】 县:级以上各级人—民政府?有,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!。共,。和国食品安全—法,的有关规定》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!。的监:督管理工作 — ,     第!五条    —国务院建《立农业转基》因生物安全管理【部际联席会》议制度 】     》农业转?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!际联席会议》由,农业、科《。技、环境保护、卫】。生、:外经贸、检验—检疫等有关部门【的负:责人组?成负:责,研究、协《。。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!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!问题 《。     第!六条    国家】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!全实行分级管理评】价制度 《 ?     农业】转基因生物按照其对!。人类、动植物—、微生物和生态【环境的危险程度分】为I、Ⅱ、Ⅲ、Ⅳ】。四个等级《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!院农业行政主—管部门制定 — :  《   第七条—   ? 国家建立》农业转?基因生物安全评【价制度 【    》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!全评价的标》准和技术规范—由国务院农业—行政主管部门制定】。 :。   —  :第八条   — 国家对农业—转基因生《物实:行标识?制度 》。  《   实《施标识?管,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!。目录由国《务院农?业行政主管部—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!制定、调《整并公布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