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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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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 为了加强农!业转基因生物安【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!和动植物《、,。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!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!生物技术《研,究制定本《条,例,
《
? 第二条 ! 在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境内从事—。农业转基因》。生物的研究、试验、!。生产、加工、经【营和进口、出口【活动必须遵》。守本条例
》
》 第三—条 《 本条例所称—农业:转基因生物是指利】用基:因工程技术》改变基因组构—成用于农业生产或】者农产?品加工的《动植物、《微生:物及其产品》主要:包括
《
— (一】)转:。。基因动植《物(含?种子、种畜禽—、水产苗《种)和微生物;【
! (—二):转基因动植物、【微生物产品》。;
《
《 【(三)转基因农【产品的直接加工品】;
】 : , (四)【含有:转基因动植物、微】生物或?者其产品成分—的,种子、种畜禽、水】产苗种、《农药、兽药、肥料】和添加?。剂等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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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本条例所》称农业转《基因:生,物安全是指防范农业!转基因生物对人【。类、:动植物、微生物和】生态环境《构,成的危险或者潜【在风险?。
【 第四条 】 国务院》农业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全国【农业转基因》。生物:安全的监督管理【工作
》
县级!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!府农业?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!行政区域内》的农业转基因生物】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!
— 县级以上】各级人?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!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!安全法的《有关规定负责—转基因食品安全的】。监督:管理工作
】
第五条! 国务院建】立农业转基因生【物安全管理》部际:。。联席会议制度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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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农:。业转基因生物—安全:管理部际联席会【议由农业、科—技,、环境保护、卫生、!外经贸?。、检验检疫等有【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!负责研究、》协调农业《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!。工,作中的重大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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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条 国家【对农业转基因生【物安全?实行:分级管?理评价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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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】转基因生《物按照其对人类【、动植?物、微生物和生态环!境的危险程度分为I!、Ⅱ、Ⅲ、》Ⅳ,四个等?级具体划分标准【由国务院农业—行政主管部门—制定:
】 第七《条 国家建立!农业转基因生—物,安,全评价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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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农业转基因生—物,安全评价的标准和技!术规:范由国?务院农?。业行政主管》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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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 ! 国家对农业转基】因生物实行标识制】度
【 :。 , 实施标识管理的】农业转?基因生?。物,目录由国《务院农业《行政主管部》门商国务院》有关部门《制定、调整并公布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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