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:三章: 使用操作 【   】  第?二十条  农业【。机,械操作人员》可以参加农业机械】操作人?员的技?能培训可以向有关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!、,。人力资源和社会【保障:。部门申请职业技【能鉴定获取相应【等级的国家职—业资格证书 【 ,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一《条 : 拖拉机、联合收】割机:投,入使用前其所有人】应当按照国务院农】业机械化主》管部门的《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!。和机具来《源证明?向所在地县级人【民政:府农业机械》化主管部门申请【登记拖拉机、联【合,。收割机经安》全检:验合格?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!门,应当在2个工作【日内予以登记并【核,发,相应的证书和—牌照 》   》  拖拉机》、,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!登记事项《发,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!当按照?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!管部门的规》定申请变更登记【 ?。 ,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《二条  《拖拉机、联合收割】机操: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!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!械化主管部》门,的,规,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!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!组,织的考?试,考试合格的农—业机械化《主管部门应当在2】个工作?日内核发《相应的操作证件 ! :     拖拉】机、联合收割机【操作证?件有效期为6年【;有效期《满,拖拉机、《联合收割机操作人】员可以向原发证机】关申:请续展未满18【周岁不得操》作拖拉?机、:联合收?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!0周岁的县级—人民政府农业—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!注销其操《作证件 !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三条  拖》拉机:、联合收割机应当】悬挂牌照拖拉机上道!路行驶联合收割机】因转场作业、维修】、安全?检验等需《要转移的其操作【人员应当携带—操作证件 — :     —。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!操作:人员不得《有下列行《为 —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一—),操作与本人》。操作证件规定不相】符的拖?拉机、联《合收:割机;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:。二,),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!、检验或《者检验?不合格、安全—设施不全《、机件失《效的拖拉机》、,联合收割机; ! ,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三)使用国家!管制的精《神,药品、麻醉》品后操作拖拉机【、联合收割》机; 《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:  (四)患有妨碍!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!拖拉机、《联合收割机; 】 : ,。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)国务院》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!规定的其他禁止行】为 :。。。     !禁止使用拖拉机、】联,。合收割机违反—规定载人 ! , ,   第二》十四条  农业机】械操作人《。员作业前应当对【农业机械进行安【全查验;作》业时:应,当遵守国务院—农业机械《化主管?部,门和省、自治—区、:直辖市人《。民政府农业机械【化,。主管:部,门,制,定的安全《操作规程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