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二章 生产、】。销售和维修 】。   【  第十条  国务!院工业主管》部门:负责制?。定并:组织实施农业—机械:工业产业《政策和有《关规划 !    《国务院标准》化主管部门》负,责,制定:发布农业机械安全】技,术国家标准并根据实!际情况?及时修?订农业机械》安全技术《标准是强制执行【的标准? —    第十一条 ! 农业机《械生产者应当依据农!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!和有关?。规划按?照农业机械安—全技术标准组织【生产:并建:立健全质量保—障控制体系》 》 ,    对》依,法实行工《业产品生产》许可证管理的农业】机械其生《产者应当《取得:相应资质并》按照:许可的范围和条【。件组织?生产 》     第十!二条  农业机械】生产者应当按—照农业机械安—全技术标准对—生产的农业机—械进行检验;农业】机械经检《验合格并附》具详尽的安》全操作?说,明书和标注安全警示!标志后?方可出厂销售;依】。法,必须进行认》证的农业《机械:在出厂前应当标【注认证标《志   ! , 上道路行》驶,的拖拉机《依法:必须经?过认证的在出—厂前应当标注—。。。认证标志并符合机】动车国家《安全技术标》。准   !  农业机械生产】者应当?。建立产品出厂—记录制度如实记录】农,业机械的名称、【规格、数量》、,生产日期《、生产批号》。、检:验合格证号》、,购货者名称及联系】方式、销售》日期等内容出厂记录!保存期限《不,得少于3《年, 》。     第十三】条  进口的农业机!械应当?符,合我国农业机械安】全技术标《准并依法《由出入境《检,验检疫机构》检验合格依》法必须进行认证的】农业机械还应—当由出入境检验检】。。疫机构进行入境【验证 》 ?    第十四条】  农业机械销售】者对购进的农—业机械应《当查验产《品合格证明对依法】实行:工业产?品生产许《可,证管理、依法必须】进行认证的》农业机械还应—当验明相应的证【明文件或者标志 !     】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!建立销售记录制度】如实记录农业—机械的名称、—规格、生产批—。号,、供货者名称及联】系方式、销售—流向等内容销售记录!保存期?限,不得少于3年 【     !农业机械《销售者?应当向购买者说明】农业机械操作方法】和安全注意事项【并依:法,开具销售发》票  】  : 第十五条 — ,农业机械生产者、销!售者应?当建立?。健全农业机械销售】。服务体系依法承【担产品质量责任 !。 , ,     第十六!条  农业机械【生产者、销售者发】现其生产、销—售的农业机械存在】设计、制造等缺【陷可能对《人身财产安》。全造成损害》的应当立即》停止生产、销—售及时报《告当地质量监—督部门、工商行政】。管理部门通知农【业机械使用者—停止使用《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!及时召?回存在设计、制造等!缺陷的农《。业机械 】     》农业机械生》。产者:、销售者《不履行本条第一【款义务的质量监督】部门:、工: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!。责令生产者召回农业!机械责令销售—者停止?销售农业机械 【 ?     第【十七条  》禁止生产、》销售下?列农业机械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一)不符合农业!。。机械安?全技术标准的—;,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依:法实行工业产品【生产许可证管理而】未取:得,许可证的《; :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依法必须进【行认证而《未经:认证的; —     】。。   ? (四)利用残【次零配件或者—报废农业机械—的发动机《、方向机、变速器、!车架等部件拼装【的;: — ,。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五)《国家:。明令淘汰《。的  】  : 第十八条  【。从事农业机》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!要的维修《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!施、设备和检测【仪器有相应》的,维修技术人员—有安全防护和环【境,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!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!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!续  】   申请》农,业机械维修》技术合?格证书应当向当地县!级人民政府农—业机械化主管—。部门提?。交下:列材料 《 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一【)农业机械维—修业务申请表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二?)申:请人身份证明—、,企业名称《预先:核,。。准通知书《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》三)维修《场所使?用证明;《 ?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:四,)主要维《修设施、《设备和检测仪—器清单?; — 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)主要维修技术人!。员的:国,家职业资格》证书 —     —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!。。。应当自收到申请之】日起20个》工作日内对》符合条件的核—发维修技《术合格证书;对不】符合条件的书面【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!由,   】  维修《技,术合格证《书有效期为3—年,;有效期满需要继】续从事农业机械【维修的应当在有效期!满前申请续展 【   【  第十九条  农!业,机,械,维修经?营者应当遵守—国,家有关维修质量安全!技术规范和维修质】量保证期的规定【确保维修质》量 ? 《    《从事农?业机械维修》不得有下列行为 】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(一》)使用不符合农业机!械安全?技术标准的零配件】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)拼装、改!装农业机械整机;】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承揽维修已经达!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!械;: :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四)《法律、?法规和国务院农【业机械化主管部【门规定的其他禁【止,性行为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