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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 】合并、分立、解散和!。清算 】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六条》 , 农民专业合作【社合并应当自合【并决议作出之—日起十日内通知债】权,人合并各《方的债权《、债务应当由合并】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!织承:继, :     第!四十七条  农民专!。。。业合作社分》立其财产《作相应的分割并应】。当自分立《决议作?出之日?起十日内《通知债权人》分,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!的组织承《担连带责任》但是在分立前与【债权:人就债务清偿达成】。的书面协《议另有?约定的?除外 —     第四十!。八条  农民专业】合作社因《下,列原因解散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章程规定的—解散事由出现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二)成】。员大会?决议:解散; 【。 :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(?三)因合并》或者:分立需要《解散; 《 《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四)依!法被吊?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!销 》     —因前款第一项、【第二项?、第四项原》因解散?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!现之日起十》五日内?由成员大会推举【成员组成清》算组开始解散—清算逾期不能组成清!算组:。的成员、债》权人可以向》人民法?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!清,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!院应:。。当受:理该申请《并及时指定成员【组成清算《。组进行清算 【 ,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九条 》 清算组自成—立之日起《接,管,农民专业合作—社负责处理与清算】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!财产和债权、债【务分配清《偿债务后的剩余财】产代表农民》专业合作社参与【诉讼、仲裁或者【其他法律程序—。并在清算《结束时办理注销登】记  】 ,。 ,。 第五?十条  清算—组应当自成立—之,日,起十日内通》知农民专业》合作社成《员和债权人并—于六十日内》在报纸上公告债【权,人应:当自接到通知之日】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!知的自公《告之日起四十五日】内向清算组》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!期间内全《部成员、《债权人?均已收到《通知免?除清算组的》公告义务 【     【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!说明:债权的有关事项并】。提供证明材料清【算组应?当对债权进行—。审查、登记》 》     》在申报债权期—间清算组《不得: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! ,。     第!五十一条 》 农民?专,业合作社因》本法第四《。十八条第一》。款的原因解散—或者人民法》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不!能,办理成?员退社手续》 ?     第】五十二条 》 清:算组负责制定包括】清偿农民《专业合作社员工的工!资及社会保险费【用清偿所欠》税款和其他各项【债务以?及分配剩余财产在内!的清算?方案经成员大会通】过或者申请》人民:法院确认《后,实施 《 ?     清算组发!现农民?专业合作社》的财产不《足以清偿债务的应】当依法向人民法院】申请破产 》   【  第五十三—。条,  农?民,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!财政直?接补助形成》的财产在解散—、破产清算时不【得作为?可分配剩余》资产分配给成员具体!按照国务院财政部】门有关规定执行 】 《 ,    第》五十四条  清【算组成员应当—忠于职守《依法履行《清,算义务因故意或者】重大过失给农民【专业合作社成员及债!权人造成损失—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! :。 ?。     第五十五!条 :。 农民专《业合作社破产—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!关规定但是破产【财产在?清偿破产费》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!优先清偿破》产前与农民成—员已发生交易但【尚未结清的款项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