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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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一条 为了规范!农民专业合作—社的组织和行为鼓】励、支?持、引导农民专业】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!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!员,的合法?权益推进农业农村现!代化:制定:本,法
! 第二条》 本法所称农民专!业合作社是指在【农村家庭承包—经营基础上农—产,品的生产经营者或】。者农业生《产经营服务的提供】者、:利用者自愿联—合、民?主管理的互助性经】济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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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条 《农民:专业合作《社以其成员为主要】服务对象《开展以下一种或者】。多种业务
【
— (一)】农业:生产资料《的购买、使用;【
— ? , (》二)农产品的生【产、:销售、加工》、运输、贮藏—。及其:他相关服务》;
《
】 :。 ,(三:)农村民间工—艺,及制:品、休闲农业—和乡村旅《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!;
【 ? 》(四)与农业—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!、信息、设施建设运!营等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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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 农民专业合作】社应当遵《循下列?原则
【
》。。 (》一)成员以》农民:。为主体;《。
! ? (二)》以服务成员为—。宗旨谋求全》体成员的《共,同,利,。益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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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: (—三)入社自愿—、退社自由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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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成员!地位平等实》行民主管理》;
《。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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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五—。)盈余主要按照成】员与农民专业合作】。社的交易量(额)比!例返还
! 第五条 】 农民?专业合作社》依照本法登记—取得法人资格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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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农民》专,业合作社对由成【员出资、公积金、】国家:财政直接补助、他人!捐赠以及合》法取得的《其他:资产所形成的—财产享?有占有、《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!以,上述财产对》债务承担责》任
:。
—。 ?第,六条 《农民专业合》作,社成:员以其账户内—记载的出资额和【公积:金份额为限》对农民专业合作【社承担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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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七条 国家保障农!民专业?合作社?享有: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!的法律地位》
》
: 国家保护【农民:专业合作社》及其成员的》。合法权益任何单位】和个人?不得侵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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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—。 农?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!产经营?活动应当遵守—法律:遵守社会公德、【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不!得从:事与章程规定无【关,的活动
【
第九条! 农?民专业合作社为扩】大生产经营和服【务,的,规模: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!市,。场竞争力《可,以依法?自愿:。设立或者加入—农民:专业合作社联合社】
《
? , , 第十条 国家】通,过财政?支持、税收》优惠和金融、科【。技、人才的》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!导等措?施促进农民专业合】。。作社:的,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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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国家鼓励【和,支持公民、法—人和其?他组织为《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!帮助和服务
】。
? :。 对发展农—民专业合《作社事?业做出突出贡献的】单位和个人》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予以表彰》和奖励
【
? 第十》一条 《县,级以上人《民,政府应当建立农【民专业合作社—。工作的?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!导、协调、推动农】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!和发展
! , :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农业主管部门】、其他有关部—门和组织应当依【据各:自职责对《农民专业合》作社的?建设和发展给予指】导、扶持《和服:务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