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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经营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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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—。一,条, 农村资金互【助,社以吸收社员存【款、接受社会捐【赠资金和《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!构融入资金作为资】金来: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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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!村资金互助社接受社!会捐:赠,资金应由属》地,银行业监督管理【。机构对捐赠人身份和!资,金来源合法性进行】审核;向其他银行业!。金融机?构融入资《金应符合本规定要求!的审慎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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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二条 》农村资金互助—社的资金应主要【用于:发放社员贷款—满足社员贷款需【。求后确有富》余的可存放其他银行!业金:融机构也可购买国债!和金融债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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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农村—资,金互助社发放大额】贷款、购买国—债或金?融,债券、向《其他银行业金融【机构融入资金应【事先征求理》事会、监事会意【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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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!条 ?农村:资金互助社可—以办理结算业务【并按:有关规定开办各类】代理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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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四》条 农村资—金互助?社开办其《。他业务应经属地银行!业监:督管理机构》及,其,他有关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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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四十五条 农【。村资金互助社不【得向非?社员:吸收存款、发放贷】款,。及办理其他金—融业务不得以—该社资产《为其他单位或个【人提供担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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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六,条, 农?村资金互《助社根据其业—务经:。。营需要考虑安—全因素应《按存款和股金总额】一定比例《。合理核定库》存现金限额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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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七条 农!村资:。金互助?社应审慎经营严格】进行风?险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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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一)资本充足—。率不:。。得低于8%》。。;
《
【 , (二)对单一!社员的贷款总额【。。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!15%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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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》(三:)对单?一农村小《企,业社员及其关联【。企业社员、单一农】民社员及其》。在同:一户口薄上的其【。他社员贷《款总额不得超—过,资本净额的20【%;
《
《 》 (四》)对前十大户—贷款总额《不得:超过资本《净额:的,50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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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五)资产损失!准备充?。足率不得低于10】。0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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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六)银行业—监督管理机构规定】的其他审慎要求【
! ,第四十八条 农村!资金互助社执—行国家有关金融企业!的财:务制度和会计准【则设置会计》科目和法《定会计账册进行【会计核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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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九条 —农村资金互助社应按!照财务会计制—度规定提取呆账准备!金进行利润分配在】。分配中应体现多积累!和可持续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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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?农,。村资金互助社当年】如有未分配利—润(:亏损)?应全额计入社员积】累按:照,股金份额量》化至每个社员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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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十条— 农村资金互【助社监?事会:负责对本《社进行内部审—计并对理事》长、经理进行—专项审计、离任【。审计审计结果—应,当,。向社员大会(社员代!表大会)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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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社员大会(社】员,代表大会)也可以】聘请中介机构对本】社进行审计
】
—。 第五十一条— 农村《资,金互助社应按—照规定向社》员披露社员》股金和?积累情况、财务会计!报告、贷《款及经?营风险?情,况、投融资情况【、盈利及其分配【情况、案《件和其他重大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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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—十二条 《 农村资金互助社应!按规:定向属地《。银行业?监督管理机构报送】业务和?财务报表《、报告及相关资【料并对所《报报表、报告—和相关资料》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】。、完:整性负责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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