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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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监督管理】
】 第二十一—条 农村村民未】。经,批准或者采取欺骗】手段骗?取批准非法占—用土地建住宅的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。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退还非法—占用的土地限期拆】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!上新建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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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超过本办法规定的】标准多占的》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!论处:
! 第二十二》条 ?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!对非法占《。用土地或者超过批】准的面积《多占土地建造住宅的!应当责令其》停止:建设;对拒不停止】、继续施工的有权】拆除继续违法—抢建部分的建—。筑物和?其他设施并可以查】封、:暂扣用于施工—的工具、设》备,、建筑材料等各乡】(镇)人民政府和有!。关部门予以协—助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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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三【。条 ?在乡、村庄规划【区内未依法》。取得乡村建设—规划许可证》或者:未按照乡村建设【规划许?可证的规定进行建】设的:由乡、镇人》民政府责令停—止建:设、限期改正;【逾期不改正的可以】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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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》十四条? 违反《本办法第十五—条规定的由县土【地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《其限期?交还土地使》用,权逾期仍不交还的申!请人民法院强制执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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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五条 违反】本办:法第二十《条规定?不及时办理土地【。。使用权登记的由【县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责令》限期办理《;逾期不《。办理的给《予警告并可》处,2,0,00元以下的罚款】不,及时办?理土地使用权—变更登记的由县【。。土地行政主》管部门?。责,令限期办理;逾【期不办理的》给予:警,告并可处每平方米】10元以上20元】。以下: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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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》六条 《阻挠、干涉》、妨碍工作人员【依,法执行?。公务的依《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!关规定予以处罚;构!成犯罪的移交司法】机关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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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七条? :县土地行政》主管部门《的工作?人,员玩忽职守滥用【。职权徇私舞弊—的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:刑事责?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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