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二?。章 供养对象—。 】    第六—条,  老?年、残疾或者未满1!6周岁的村民无劳】动,能力、无生》活,来源又无法定赡【养、抚养、扶—。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!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!务人无赡养、抚养、!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!五保供养待遇 【 ,   —  第七条  享受!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!。当由村民本人—向村民委员会—提出申请《;因年幼或者智【力残:疾无法表达意愿的】由村:民小:组或者其他村民【。代,为,提出申请经村民委】员会民主《评议对符《合本条例第六—条规定条件的在【。本村范围内公告;无!重,大异议的《由,村民委员会将评【议意见和有关材【料报送乡《。、民族乡、镇人民】政府审?核 》 :   ? 乡、民族乡—。、镇人民政府应当】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!起20日《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!审,核意见和有关—材料:报送:县级人民政府民政】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!府民政部门》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!和有关材料之日起】2,0日内作《出审批决《定,对批准给《予农村五保供—。养待遇的发给农村】五保供养证》书;对不符》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!当书面说明理—由 : :。     乡、!民族乡、镇人民【政府应当《对申请人的家庭【状况和经《。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!;必要时《。县级人民政府—民政部门可》以进行?复核申请人、—有关组织或者个人】应当配合、接—受,调,查如实提供有关情】况 》     第八】条  ?农村五保供养对象】不再符合《本条例第六条规定】条件的村民委—员会或者敬老—院,等农:村五保供《养服务机构》(以下?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!务机构)《应当:向乡、?民,族乡、镇人》民政府报告由乡、】民族乡、《镇人民政府审核【并报: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!门核准后《核销其农《村五保供养证书 】 : ?。    农村五保供!养对象死《亡丧葬事宜办理【完毕后村民委员【会或者农村五—保供养?服务机构应当—。向乡:、民族乡、镇—。人民政府报告由【乡、民族乡、镇人民!政府报县级人民【。政府民政部》门核:准后核销其农—村五保供养证书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