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:
:第三节 《仲裁庭的《组,成
?
! 第二十七条 】仲裁庭由三》名仲:裁员组成首》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!同选定其他二—名仲裁员由》当事人?各自选定《。;当事人不能—选定的由农村土地】承包仲裁《委员会主任》指定
《。
:
—事实清楚、权利【义务关系明》确、争?议不大的农村土地承!包,经营纠纷经双方【当事人同意可以【由一名仲裁》员仲裁仲裁员由当事!人共同选定或者由农!村土地?承包:仲裁委?员会主?。任指定
】
, , 农村土地承包!。仲裁委员会应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!起二个工作日内【将仲裁庭组成—情况:通知当事人》
! 第:二十八条 仲裁员!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必须回避当】事,人也:有权以口头或者书】面方式申《请其回避
【
》 (一)!是本案?当事人或者》当事人、代理人的】近亲属;《
— —。 :(二)与本案—有利:害关系;
【
— ? (?三,),与本案当事人、代理!人有其他关系可能】影响公正仲裁;
】
【 —(四)私自会—见当事人、代理人】或者接受当》事人、代理》人的请客《送,礼,
! 当事人提》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!理由:在首:次开:庭前提出回避事【由在首?次开:庭后:知道:的,可以在最后》。一次开庭终结前提】出
—
《 第二?十,九条 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!。员会对回避申请应】当及时作出决—定以口头或者书面方!式通知当事人并说】明理:由
【 仲裁—员是否?回避由农村土地承】包仲:裁委员会《主任决定;农村土地!承包:仲,裁委员?会主任担任》仲裁员?。时由农村土》地承包仲裁委员会】集体决定
!
仲裁【员因回避或》者其他原因不能【履行:职责的应当》依照本法规定重【新,。选定:或者:指定仲裁员
—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