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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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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 】 为:了保障母亲和婴【儿健康提高出生【人口素质根据宪法】制定本?法
!。 第?二条 《国家:发展母婴保健事【业提供?必要条件和物质【帮助使母亲和婴【儿获得?医,疗保健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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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国家对【边远贫困《地区的?母婴保健事业给【。予,扶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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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各级人民政府!领,导母婴保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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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母婴保健【。事业: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!社,会,发展:。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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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四条 《国务:院卫生行《政部门主管全国【母婴保健工》作根据?不同地区情》况提出?分级分类《指导原则并对—全国母婴保健工作】实,施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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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国务《院其他有关部门【在各自职责》范,围内配合卫》。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!保健工?作
】 第五》条 国家鼓励【、,支持母婴保健领域】的教育和科学—研,究推广先进、实用的!母婴保健技》术,。普,及母婴保健科学知】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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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条《 , 对在母《婴保健工《作中做出显著成【绩和在母《婴保健科学研究中】取得显著成果的组】织和个人应当给予】奖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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