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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章 总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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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条 为了【。解流浪未成年人需】求和家?庭监护?情,况通:过评估?对流浪?未成:。年人生活《照料、心理》疏导、行为矫治【、回归安置等救助保!护提供多元化—服务建议预防—未成年?人再次流浪》保障其生存权、受保!。护,权、发展权、参与权!等权益?制定本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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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条 】本规范适用于依法举!办的为流浪》未成年人提》供救助、《保护、教育的—救助保护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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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条 流!浪未成年人》。需求和家庭》监护情况《评,。估的对象是进入救助!保,护机构?的有:评估必要的流浪未】成年人及《。其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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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四条 》 流浪未成年—人需求评《估是指对流》。浪未成年《人情况进行了—解确定其需求满【足情:况、:存在问题及其成【因形成阶段性评【估结论的过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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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五条 流》。浪,未成年人家》庭监护评估是指对】流,浪未成年人的家庭】。监,护状况、监护能力】进行了解确定家庭监!护存在的《问题及其成因形【成阶段性《评估结论的过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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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?。条 ?坚持以未成年人权】益保护为中心—通过评估促进流浪】未,成年人救《助保护工作的科学】化,、专业化、个性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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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七条 — 流浪未成年—人需求和家庭监护】。情况评?估应:当由救?助保护机《构工作人员、专业】技术人员《或者委托《具有:相应从业资》质的:社会组织、相关机构!开展
】 《第八条 阶—段性评估资料应当妥!善存放评《估人:员,应当保护《评估对象的隐私信】息不:得擅自将评估相关资!料,、评估经过与结论对!外披露因研究、统计!确需对外提供评估资!料的应当隐去可【能会据以辨认出评估!对象的信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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