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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章 :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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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条— :为规范全国婚姻登记!工作标识(》以,下简称标识)的使】用和管理统一婚姻登!记工作?。。。标识方?便群:众,识别特制定本规定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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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】 标识由图案—与文字组合而成图案!以由中国红颜—色,。填充的圆《环为:外围以“龙凤呈祥”!图,案为中心圆环内部】正,上,方,中,文书:写“婚姻登记”正下!方用英文书写“MA!RR:IAG?E :REGISTRAT!IO:N ”(“婚姻登记!”译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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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标】识是:。由,民政部确认、发【布并经国家》。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!案的婚姻《登记工作官方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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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,不得将该标识或与】该标识近似的图案作!为商标注册和使【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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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条 民政部负责全!国范围内的标识管理!经民:政部授权县级以上民!政部:门负责本行政区域】内的标识管理并享】有标识的使用权各】地婚:姻登记机关享有标】识的使用《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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