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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章 《 : ? 第一节— 当事人 — ? ?    第四十八】条 : 公民、法》人和其他组织可【以作为民事诉讼的】。当,。事人:。。   】  法?人,由其:法定代表《人,进行诉讼其他组【织由其主要负责【人,进行诉?讼, : ?。    《 第四十九条  当!。事人有?权委托?代理人提《出回避申请收集【、提供证据》进行辩论请求调【解提起?上诉申请执行 !。    — 当事人可以查阅】本案有关《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!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!查阅、复《制本案有《关材:料的:。范围和办《法由:最高人民法院规【定,   】  当事人必须依】法行:。使诉讼权利遵守【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!律效:力的判决书、—裁定书和《调,解,书 【    第五十条 ! 双方当事人—可以自?行和解? —    第五十一】条  ?原告可以《放弃或者变》更诉讼请求被告可】以承认?或,者反驳?诉讼请求有权提【起反诉 】 ,    第五十二】条  当《事人一方或》者双方为二人以【上其诉讼标》的,是共同的或》者诉讼标的是同一】种类:、人民法院认为【可以合并审》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!为共同诉讼 】。  《   ?共同诉讼的一方当】事人:对诉讼标的》有共同权利义务的】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!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!认对其他《共同诉讼人》发生效力;对诉讼标!的没有?共同权利义务—。的其中一人》。的诉讼行为对—。其,。他共同诉讼人不发】生效力 !    第》五十三条《 , 当事人一方人【。数众多的《。共同诉讼可以由当】事人:推选代?表人进行诉讼—代表人的《诉讼行?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!人发生?效,力,但代表人变更、放弃!诉讼:请求或者承认对方】。。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】进,行和解必须》经被代表《的当:事,人,同意 》     【第五十四条  【诉讼:标的是同一》种类、当事人一方】人数众多《。在起诉时人数尚【未确定的人民法【院可以发《出公告说明案件情】况和诉讼请》求通:知权利人在》一定期间向人民【法,院登记 —    — 向人民法院登【记的权利《人可以推选代表人】进行:诉讼;推选不出代】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!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!商定代表人》 》。 ,    代表—人,的诉讼行为对其所】代表的当事人发【生效力但代表人【变更、放弃诉—讼请求或者承认对】方当:事人的诉讼请求进】行,和解必须经被代表】。的当事人《同意:  【   人民法院作出!的判决、《裁定对参加登记【的全:体权利人《发生效力《未参加登记的权【利人在诉讼时—效期间?提起诉讼的适—用该判决、裁—定 》     第五】十五:条  对污》染环:境、侵害众多消费】。者合法权益等—损,害社会?。公共利益的行为【法律规定的》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!向人民法院提起诉】讼  】   第五十六条】  对当《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!第三人认《为有独立《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!讼,    ! 对当事《人双方的诉讼标的】第三:人虽然没有》独立请求权但案【件处理结果同他有】法律上的《利害关系《的,。可,。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!由人:民法院通知他参加】。。诉讼人民法院判【。决承担民《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!事人的诉讼权—利,义务 ? 》    前》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!不,能归责于《本人:的事:由未参加诉》讼但有证据证明【发生法?律,效力的判《决、裁定、》调解书的《部分或者全部内容】错误损?害其民事权益的可】以自知道或》者应当知道其—民事权益《受到损害之日起【六个月内向作出该】判决、裁定、调解】书的人民法院—提起诉讼人民—法院经审理诉讼请】求成立?的应当改变或—者撤销原判决、裁】定、调解书;诉【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!诉讼请求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