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【 棉花?质量义务 !     第】七条  棉花经营】者收购?棉花应当建》立、健全棉花—收购质量检》查验收?制度具备品级实物】标准和?棉,花质量检验》所必备的设备、工】具 —     棉花经营!者收购棉花时应当】按照国家标》准和:技术规范《排除异?性纤维和其他有【害物质?后确定所收》购棉花?的类别、等级、数量!;所收?购的棉花超》出国家规定水分标准!的应当?。进行晾?晒、:烘干等技术处理保证!棉花质量 【   》  棉花经营者【应当分类别、分等】级置放所收购的【棉花 —     第【八,条  棉花经营【者加工棉花》必须符合下》列要求?  【 ,   ?   (一)按照】国家标准对所—加工棉花《中,的异性纤维》和其他有《害物质进行分—拣并予以排除—; : 《   ?  :。    (》。二)按照国家标准】对棉花分等级加工并!对加工后的棉花进】行包装并标》注,标,识,标识应当与棉花质量!相符;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三)【按,照国家标准将加工后!的棉花成包组批放】置   !。  :棉,花,。经营者不得使—用国家明令》禁,止的皮辊机、轧【花机、打包》。机以及其他棉花加】工设备加《工棉花? ?  《   第九条—  棉花经》营者销售棉花必【须符合下列要—求 》    》 ,。  :  (一)每—批棉花附有质量【凭证;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:棉花包装、标—识符合国家标准;】 : 《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棉花《类别、?等级:、重量与质量凭【证,。。、标:识相符;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, ,(四)经公》证检:验,的棉花附《有公证检验》证,书,其中国家储备棉还应!当粘贴?公证检验标志 !     第十!条  棉花》经营者承储国家储备!棉应:当建立?。、健:全棉花入库、出库质!量检:查验收?制度保证入库、【出,库的国?家储备?棉的类别、等级【、数量?与,公证检验证书、公证!。检验标志相符 ! , ,    《 棉花经营者承【储国家储备棉—应当按照《国家规定维护、【保养承储设施保证】国家储备棉质量免受!。人为因素造成的质】量变异 ! ,   棉《花经:营,者不:得将未经棉花质【量公证检验的—棉花:作为国家储》备棉入库、出—库,  【   ?政府机关《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强!令棉花经营者将【未经棉花质量—公,证检验的棉花作为国!家,储备棉入库、出库】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】一条  棉花经营】者,收购:、加工、销售—、承储棉花不得伪造!、变造?、冒用?。棉花:质量凭证、》标识、公证检验【。证书、公证检验标志! , 》 ,   ?第十:二条  严禁棉【花经营者《在收购、《加工、销售、承储等!棉花经营活动中【掺杂掺?假,、以次充好》、以假充真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