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律师:执业条件
【
— , 第六条 申】请律师执业应当【具,备下:列,条件:?
—。 : —(,一)拥护中华人民共!。和国宪法《;
《
,
【。 (二》)通过国家统一【司法考试取得法律】职业资格证书;
!
】 《(三)?在律师事务所实习】满,一年;
】
】 (四)品行—良好
! : 实行?国家统一《司,法考试前取得的律】师,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!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!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!
:
】享受国家《统一司法考试有关】报名条件、》考试合格《优惠措施《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】证书的其申》请,律师:执业: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!规定办?理
】 申请律师执】业的人员应当按【照规定参加律师协】会组织?的,实习活动并经律【师协:会考核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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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条 申】请兼职律师执—业除符合本》办法:第六条规定》。的条件外还应当【。具备下列条件—:
《。
》。 (一)!在高等院校、科研机!构中从?。。事法:学教育、研》究工作;
【。
《。 :。 《 ,(二)经所在—单位同意
【
《 第八》条 申请特许律】师,执业应当符合—律师法和国务院有】关条例规定的条件
!
】 第九?条 有下》列情形?之一:的人员不予颁—发律师执《业证书?:
?
【 (一)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】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!。的;
【。
, (!二)受过刑事处罚】的,但过失犯《。罪的除外;》
— — (?三)被开除公职或】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!书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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