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:律师执业条件
】
! 第:六条 ? 申请?律师执业应当—具备下列《条件::
】 【(一)拥护中华人民!共和国宪法》;
】 : (—二)通过国家统【一司法考试取得法】律职业资格证书【;
》
: , 【(三)在律》师事务所实习—。满一年;
—
:
! (四)《品行良好
【
实】。。。行国家统一司法【考,试,前取得的律》。师资格?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!时与法律职业资【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!
》
享受国家!统一司法考》试有:关报名条件、考试合!格优惠?措施:取得法?律职:业资格?证书的?其,申,请律师?执业的地域限—制按:照有关规定办—理
?
》 申请律师【执,业的人员应当按照】规定参加律师协会】组织的实习》活动并经律师协会】考核合格《
》
第—七条: 申请兼职—律,师执:业除符?合本办法第六条【。规定的条件外—还应当具《备下列条《件::
》
: ? (一—)在高等院校、【科研机构中从—事法学教育、研究】工作;
—
【 (》二)经?所在单?。位同意
《
!第八条 申请特】许律师执业应当【符,。合律师?法和国务院》有关条例规定的条】件
》。
—第九:条, 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?人员不?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!:
【 :。 (一)!无民事行为》能力或者限制民【事,行,为能力的;
】
! (二)受过刑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】罪,的除外;
!
: , (三】)被开?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!师执业?证书的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