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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章 律师执业【许可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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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条,。 律师执业许【可由设?区的市级或者—直辖:市的区(县)—。司法:行政:机关受?理执业申请并—进行初?审报省?、自治区、直—辖市司法行政机关】审核作出是》否,准予执业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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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一条 申!请律师执业应—当,向设区的市级或【者直辖市《的区(?县)司法行政—机关提交下列材料:!
】。 (一】)执业?申请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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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法律职—。。业资格证书或者【律师资格证书;
!。
】 (三—),。律师:协会出具《的申请人实》习考核合格的材料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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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申请—人的身份证》明;
! (五!)律师事《务所出具的同意接】收申请人的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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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!请执:业许可时申》请人应当如实—填,报律:师执业申《请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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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二条 《申请兼职律师执【业除按照本办—法第十一条的规【定提交有关材料外】还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!
【 ? 《(,一)在高等》院校、科研机构从事!法学教育、研究工】作的经历及证明材】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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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 (二)所【。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!职,律,师,执业的证明
】
— 第十三《条 : 设区的《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!(县)司法》行政:机关对申请人提【。。出的律师执业申【请应当?根,据下列情《况分别作出处—理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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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申请材料【齐全、符《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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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《二):申请:材料:不齐全或者不—符合法定《形式的应当》当场或者《自收到申请材—。料之日起五》日内一次告》知申请人《需要补正的全部内】容申请人按》要求补正的》予以:受理:;逾期不告知的自】收到申请材料之【日起即为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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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申—请,事项明显不符合法】定条件或《者申:请人拒绝《补正、无法补—正有关材料的不予】受理:并向申请人书面【。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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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四条:。。 受理申》请的司法行》政机:关应当自决定受【理,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!对,申请材料的审查【
— ? ,在,审查过程中可以【征求申请执》业地的县级司法行政!机关的意《见,;对于?需要调查核》。实有关情况的可以】。要求申?。请人提供有关的证明!材,料也:可以委托县级司【法行政?机关进行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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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】审查:应当:对,申请:人是:否符合法《定条件、提交—的材料是否真实【齐全出具审查意【。见,并将审查意见和【全部申请材料报送】省、自?治区、直辖》。市司法行政机—关
【 第十—五条 省、自治】区、直辖《市司法行政机关【。应,当自收到《受,理申:请机关报送的审【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!料之日起十日—内予以?审核作?出是否准予执业【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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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准予执业的应当自决!定之日起十》日内向?申请人颁发律师【。执业证书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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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准予】执业的应当向申请人!书面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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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【申请特许《。律师执业需要—。提交的材料以及【。受理、考《核、批准的》程,。序依照国务院有【。关,条例的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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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十七条 【申请人有本办法【第九条规定情形之一!的不:得准予其《律师执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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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 第十八条 — 律师执《业证书是律师依法】获准执业的有效证】。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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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律师执业证》书应:当载明的内容、制作!。的规:格、证号编》制办法由司法部【规,定执:业证书由司法部【统一制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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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—九条 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由》作出准予该申请人】执业决定的省、【自治:区、直辖市司法行政!机关撤销《原准:予执:业的决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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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 , (一)申》请人以欺诈》、贿赂等不正当【手,段取得准予执—业决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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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—)对不符合法定条】。件的申请人》准,予,执,业,或者违反法定程【序作出准予执业决定!的
【 ? 第二十条 【律师变更执业机构】。。应当向拟变更的执】业机构所《在地设区的市—级或者直《辖市的?区(县?)司法?行政机关提出申【请并:提交下列《材,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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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—一)原执业机构所在!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!出具:的申: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!。二十一条规定情【形的证明;
【
【 : ,。 , (二)与》原执业机构》解除聘用关系—或者合?伙关系以及办结【业务、档案》、财务等交接—手续的?证,明;
! (三!)拟:变更:的执业机《构同意?接收:申请人的证明;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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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(四)申请】。人的执业经》历证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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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受理机关—应当对变《更申请?及提:交的:材料出具审查意见】并,连同全部申》请,材料报送《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司法行?政机关审核对准【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!为申请?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!;对不准予变—更的应当向》申请人?书面说明《。理由:有关审查、核—准、换证《。的程序和期》限参照本办法—第十四条、》第十五条的规定【办理
【
》准予变?更,的申请人在》领取新的《执业证书前应—当将原执业证书上交!。原审核颁证机—关,
— 律》师跨设区的》市或者省《、自治区、直—辖市变更执业机【构的:原执业机构所在地】和变更的执业机【构所在地的司—法行:政机关之《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!业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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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二十一条 — 律师受到停止执】业,处罚:期间或者《。受到投诉《正在调查处理—的不得申请》变更执业机构—;,律师:事务所受《到停业整顿处—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!责人、合伙人—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!停业:整顿处罚负有直【接责任的《律师不得申请—变更:执业机构;律师【事务:所应:当终止的在完成清】算、办理注销前【该,所负责人、》。合伙人?和对律师事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!证负: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!得,申请变更执业机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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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二条 — ,律师被所在的律师事!务所派驻分所执业】。的其律师执业—。证书的换《。发及管理办法—按照司法部有—关规定办理》
【 第二十三条 !。 律师有下》列情形之《一,的由其执业地的原】。审核颁证机关—收回:、注:销,其律师执业》证书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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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【一)受到吊销律师】执业证书处罚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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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(二)原【准予执?业的决定被依—法撤销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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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三《)因本人不再从事】律师职业申》请注销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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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四)因与所在律【师事务所《。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!在的律?。师事务所《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!被其他律师事务所】聘用的?;
【 (!五)因其他原因终】止律:师执业?的
】 因前款第(】。三):项、第(四)项、】第(五)项规定【情形被注销律师执】业,证书的人《员重:新申请律师执业的按!照本:办法规定的》程序申请律师执【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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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律师正在接受—。司法机?关、司法《行政:机关、律师协会立】案调查期间不得申】请注:销执业证《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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