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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 】收案和结案 】   【  第八条  律】师参与刑事诉讼可以!。从事下列《业,务, , 》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—接受犯罪嫌疑人、】被告人的《委托担?任辩护人《犯罪嫌?疑人:、被告人的》。近亲属、其他亲友或!其所在单位代—为委托的《须经犯罪嫌疑人【、被告人确认; 】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(二)接受—涉嫌犯罪《的未成年人或精神】。病人:的监护人、近—亲属的委托担任辩护!人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【。),接受公诉案》件的被害人、—其法定代《。理,人或者?。近亲属的《委,托接受自诉案件的】自诉人、其》法定代理人的委托】接受: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】的当事人、其法定】代,理人的委《托,担,任,诉讼:代理人; 】   《 ,  :   (《四)接?受,刑事案件当》事人、其法定代【理人、近亲属的委】托接受被刑事—判,决或裁定《侵犯合法《权益的?案,外人的?委托担任申》诉案件的代》理人:; 《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五)接受被】。不起诉人、其法【定代理人《、近亲属的委托【代为申诉、控告;】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六)在公安】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】作出不立案或—撤,销案件?或不起诉的决定【后接受被害人、【。其法定代理人、近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请!复议或起《诉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七!)在违法所得—没收程序中接受犯】罪嫌疑?人、被告人》、其近亲属或其他利!。害关系人的》委托担任诉讼—代理人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八)在强【制医疗程序中—接受:被申:请人或被告人—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!人;在?复议程序中接受【被决定强制》医疗的人《。、被害?人、其法定》代理人、近亲属的】委托:担任诉讼代理人;】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九)其《他刑事?诉讼活动中》的相关业务 —    】 第九条  律师接!受委托?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办!。理以:下手续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一)律师事务所】。与委托人签署委托】协议; 《。 《 ,。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(二)委托人!签署委托书》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: (三)律》师事:务,所开具办《案所需的相关诉【讼,文书 》 : ,    上述手续】律师事?务所应当留存原件】或存根备查 —     !。第十条  律师接】受委托?办理刑事案件—可以在侦查、审查起!诉、一审《、二审、《死刑复核、申诉、再!审等各诉讼阶段由】律师事务所分别【办理:委托手续也可以【一次性办《理  】   ?第十一条  律【师接:受委托或者指派后应!。当及时与办案机【关联系出《。示律师执业证书【提交委托书和律【。师事务所证明或者】法律援?助公函 】     第十【二条  律》师办理刑事案—件无正当理》由不得拒《绝,辩护或者《代理但?委托事项违》法、委托人利用律师!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!活动或者委托人故】意隐瞒与案件有【关的重要事》实的律师《有权拒?绝辩:。护或者代理 —  —   律师与当事人!或者委?托人就辩护》或代理方《案产生严重分歧不】能达成一致的可以】代表律师《。事,务所与委托人—协商解除委》托,关,系 — ,  : , 解除委托关—系后:律师应?当及时告《。知办:案机关?。 :。     第!十三条  》同一名?律师不得为》。两名:或两名以上的—同案犯罪嫌疑人、被!告人辩?护不得为两名或两名!以上:的未同案处理但【涉嫌的犯罪》存在关联的犯罪【嫌疑人?、,被告人辩护 】 ?    同一律师】事务所在接受—。两名或?两名:以,上的同案犯》罪嫌疑人、被告【人的委?托,分别指派不同的律】师,担任:辩护人的《须告知委托》人并经其同意 】  》   第十》四条  律师办【理,刑事案件《可以会同异地律师】协助调查《、收集证据和会【见经当事人同意【可以:为协同工作的律师办!理授权委托手续 】  —   在侦》查,、审查起诉、一审】、二审?、死刑复核、申诉、!再,审案件中当》事人变更律师的变更!前的律师可》以为变?更,后的律师提供案情介!绍、案?卷材料、证据材料】等工作便《。利 :   【  第十五条  】辩,护律师可以携一【名律:师助理协助会见可】以根据?办案需要携律师【助理协助阅卷向人民!法院申请携律师助理!参,加庭:审 》     第十六!条 : 律师办理刑—。事案件结案后应【。。当撰写办案总结与】辩护:词或:代理词、法律文书以!及摘抄、复制的案】卷材料等一并归档保!存, —  : ,。。 第十七条  【提前解除委》托关系的《律,师应当在办案—总结中说明原因并附!相关手?续整:理案卷归档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