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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 】收案和结案 】 , 《    第八条【  律师参与刑【事诉讼可以从—事下列业务》。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—接受犯罪嫌疑人【、,被告人的委托担【任辩护人犯罪—嫌疑人、被告—人的近亲《属、其他亲友—或其所在单位代【为委托的须》。经犯罪?嫌疑人、被》告人:确,认,;, : :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接受涉嫌—犯罪的?未成年人《或精:神病人的监护人、】近亲属的委》托担任辩护人—; : ,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接受公】。。诉案件的被害人【、其法定代理人或】者近:。亲,属的委托接受自诉】案件的自诉》人、:其法定代理人的【委托接受刑事附【带民事诉讼》的当事人、》其,法定代理人》的委托担任诉—讼代理人;》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四)接受!刑,。事案件当《事人、其法定代【理人、近《亲属的委托接受【被,刑事判决或裁定【侵犯合?法权益的案》外人的?。委托担任《申诉案件《的代:理人;? :     】 ,。   (《五):接受被?不起诉人、》其法定代理人—、近亲属的委托【代为申?诉、控?。告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六)在!公,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!作出不立案或撤销案!。件或不?起,诉的决定后接受【被害人?、其法定代理人、近!。亲,属的委托代为—申请复议《或起诉; 【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七)《在违法所得没—收,程序中接受犯罪【嫌疑人、《被告人、其近亲属】或其他利害关—系人的委托担任诉】。讼代理人;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八)在强—制医疗程序中接【。受被申请《人或被告人的委托】担任诉讼《代理人;在》复,。。议,程序中接受被决定】。强制医疗《的,人、被害人、—。其法定代理人、近】亲属的委托担—任诉:讼代理人《;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(九)其!他刑事诉讼活动【中的相关《业务 》 ,  ?   第《。九条  律师接受委!托应当由律师事务所!办,理以下手《续 ? 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(一)!律师事务所》与委托人签》署委托协议; 【 ,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(二)委托—。人签署委托书—。;  】 , , ,   ? (三)律师事【务所开具办》。案所需的相关—诉讼文?书   !  上?述手续律师事务【所应当留存原—。件,或存根备查 】     第十!条  律师接受委托!办理刑事案件可【以在侦查、审查起诉!、一审、二审、死刑!复核、申诉、再审等!。各诉讼阶段由律【师事务所分别—办理委托手续也【可以一次性办理 】 ?   《  第十一条  】律师接受委》托或者指《派后应?当及时与办案—机关联系出示律师执!业证书提交委托书】和律师事务所证明】或者法律援助公函】  【   第十二条【  律师办》理刑事案《件无正当理》由不得拒绝辩—护,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!违法、委托》人利用?律师提供《的服务从《事违法活动或者【。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!。件有关的重要事实】的,。律师有?权拒绝辩护或者【代理  !   律师与当【事人或者委托人【就,辩护或代理》方案产生《严重分歧不能达成】一致的可《以代表律师事务所与!。委托:。。人协:商解除委托关系 ! ?     》解除委托《关系后律《师应当及时》告知办案机关— :  》   第十三条  !同一名律师不得为两!名,或两名以《上的同案犯》罪嫌疑?人、被告人辩护不】得为两名或两名【以上的未同案处【理但涉嫌《。的犯罪存在关联【。的犯罪嫌疑人、被】告人:。辩,护 : 》    同》一律:师,事务所在《接受两名或两—名以上的同案犯罪】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!托分别指派不—同的:律师担任辩护人【的须告知委托—人并经其同意 】。   — , 第十四条  【律师:办理刑?。事案件?可,以,会同异?地律师协助》调查、收集证—据和会见经当事人同!意可以为协》同工作的律师办理授!权委托手续》 ?  《  : 在侦?。查、审查起诉、【一审、?二审、死刑复核、】申诉、再审》案件中当事》人变更律师的—变更前的律》师可以为变更—后的律师提》供案情介绍、案卷材!料,、证据材料等—。。工作便利 !。。     第—十,五条  辩护律师可!以携一名《律师助?理协助会见可以根】据办案需要携—律师助理协助阅卷】向人民法院申—请携:。律,师助理参加庭审 ! ?   ?  第十《六条  律师办理刑!事案件结案后应当撰!写办案总结与辩【护词或代理词、法律!文书以及摘抄—、复制的案卷材料】等一并?归档保存 【  《   第十》七条  《提前解除《。委托关系的律师应当!在办案总《。结中说明《原因:并附相关手续整【理,案卷归档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