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受理
!
,
: 第八条 投!诉人可?以就下列事》。项向:旅,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!
】 ? , (一)》认为:旅游经营者违—反合同约定的;
!
》 【(二)因旅游经【营者: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!身、财产受到损【害的;
》
,
:。
: — (:三)因?不可抗力、意外事故!致使旅游合同不【能履行或者》不能完全履行—投诉:人与被投诉人发【。生争议的《;
【 【 (四?),其,他损害旅游》者合法权《益的
! 第九条 【 下列?情,形不予?受,理
?
— 》 (一)人民法院、!仲裁机?构、其他行政—管理部门或者社【。会调解机构》已经受理或者处【理的;
》
! (二)—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!经作出处理》且没有新情况—、新理由的;
!。
! (三)不属于旅!游,。。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!围或者管辖范围【的;
》
! (四)超过【旅游合?同结束?之日90天的;
!
》 (五!),不符合本办》法,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!诉条件的;
【
】。 : (六《),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!的其他经济纠纷【
:
》 属于》前款第(三)项规】定的情?形的旅游投诉处【理机构?应,当及时告《。知投诉?人向有管辖权—的旅游投诉处—理,机构或者有关行【政管理部门投—。诉
【 , 第十条 】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!列条件
! 《 《(一)投《诉人与投诉事—项有:直,接利害关系;
!
— (—二)有明确的被投】。诉,人、具体的》。投诉请求《、事实和理由
!。
— 第十一条》 旅?游投诉一般》应,当采:取书面形式》一式两?份并载明下》。列事项?
:
【。。 (一【)投诉?人,的,姓名、性《别、国籍、通—讯地址、《邮政:编码:、联系电话及投【诉日期?;
《
》 《 (二)被—投诉人的名称、【所在:地,;
【 》 : (三)投诉—的要求、《理由及?相,关的事实根据
】
:
—。第十二条 》 投诉事《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!可以口头投诉由旅】。游投诉?处,理机构进行记录或】者登:记并告知《被投诉?人,;对于?。不符合受理条件【的投诉旅游投诉【处理机构可以口【。头告知投诉人不予】受理及其理由并进行!记录或?。者,。登记
《
】第,十三条 投诉人】委托代理人进行投】诉活动的应当向旅游!投诉处理机》构提交?授权委托书并载明】委,托权限
【
? 第《十四条 》投诉人4《人,以上以同《一事由投诉同一被】。投诉人的为共—同投诉?
《
共同投!诉可以由投》诉人推选1至—3名代表进》行投诉代《表人参加旅游投诉】处理机?构处理投诉过程【的行为对全体投【诉人发生《效力但?代表人变更、放弃】投诉请求《或者:进,行和解?。应当经?全体投诉人同意
】
!第十五?条 : 旅游?投诉处理《机构:接,到投诉应当》在5个工作日内【作出以下处》理
《。
《 — (一)投诉符合本!办法的予以受理;】
》
, : 》 (二)投诉不【。符,合本办法《的应:。当向投诉人》送,达旅:游投诉不予受理通知!。书告知不予受理的】理由;
【
【 (《三,)依照有关法律【、法:规和:本办:法规:定本:机构无管辖权—的,应当以?旅游投?诉转办通知书或者】旅游:投诉转办《函将投?诉材料转交有—管,辖权的旅游投诉处】理机构或者其他【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!书,面告知投诉人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