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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【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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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 :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!管理保障《旅游者?和旅行?社的合?法权益维护旅游【市场:秩序促进《旅游:业的健康发展制定】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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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条 本条例【适用于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境》内设立的旅行社【和外国?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!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!机构(以《下简: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!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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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条 】本,条例所?称旅行?社是指有营利—目的从事旅游业【务的: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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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条例所称旅游】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!办出:。。境、入境和签证手续!招,徕、接待旅游—者为旅游者安排食】宿等有?偿服务的经》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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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?条 国务院—。旅游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!行社:的监督管《理,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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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县级以上地方!。人,民政府管理旅游工】作,的部门按照职—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!的旅行社《的监督管理工—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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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本条第一款—、第二款《规定的?部门统称旅游行政】。管理部?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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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 【旅,行社按照经》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!旅行社和国内旅【行社本条例》另有特?别规定?的依照?其规定
【
: 《国际:旅行:社,。的经营范围包括【入境:旅游业务、》出境:旅游业?。务、国内旅游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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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国内旅行社的经!营范围仅限于—。。国内:。旅游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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