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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— 发放和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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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》条 贷款人应设【立独立的责任部门】或岗位负责流动【资金贷款发放—和支付审核
第二!十八条? 贷款人《在发放贷《款前应确《认借款人《满足合同约定—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!同约定通过贷—款人:。受托支付或借—款人自?。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!资金的支付》进行管理与控—制,贷款:人应健?全,贷款资金支付管控】体系加强金融科技应!用有效监督》贷款资金《按约定用途》使用
贷!款,人受托支付是指【贷款人根据》借款人的提》款申请和支付委【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!账户支付给符—合,。合同约定用途的借】款人交易对象—
借款人!自,主支付是指贷款【人根据借款人的【提款申请将贷款【资金发?放,至借款人账户后由】借款人自主支付给】符合合?同约定用途的借【款人交易《对象
第二十九条! 贷款人应根—据借款人的》行业特征《、经营规模》。、管理?水平、信用状况等】。因素和贷款业务品】种合理约《定贷款资《金,支,付方式及贷款人【受托:支付的金额标准【
第三十条— 具有以下情形之】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应!采用贷款人受—托支付方式
! ,。 (一)与借—款人新建《立,信贷业务关系—且借款人《信用状况一》般;
【 (二)支付—对象明确《且向借?款人某一交易—对象单笔支付金额】超过:一千万元《人,民,币;
— (三)贷款人认!定的其他情形—。
第三十一条【 采:用贷款人受》托支付的贷》款人应根据》约定的贷款用途审】核,借款:人提供的《支付申请所列支【付对象、支付金【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!的商务合《同等证明《材料相符审核同意】。后贷款人应将贷款】资金通过借款—人账户支《付给借款《人,交易对象
【。 对于贷款资】金使用记《录良好的借款人在】。合同约?定的贷款用》途范围内出现合【理的:紧急用款需求贷【款人经?。评估认?为风险?可控的可适当简化】借款人需提》供,的受托支付》事前证明《材料和流《程,于放款完成后—及时完成事》后审核
第三【十二条 《采用借款人自主【支付的贷款人—。应按: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!款人定期汇》总,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!况并通过账户分析、!凭,证查验或现场调【查,等方式核查贷—款支付是否符合约】定用途以及是否【存在以化整为零【方式规避受托支【付的情形
》。
第三十三》条 在贷《款,发放或支《付过:程中借?款人出现以》下情形的贷款人应】。与借款人协商—补充贷款发》放和支?付条:件或根据合同约【定变更贷《款支:付方式、停止或【中止贷款《资金的发放》和支:付,
: , (《一):。信用状况《下降;
《
(—二)经营及财—务状况明显趋差【;
《 , (三《),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!常或规避受托—支,付;
】(四)其他重大违反!合同约定《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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