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四章 合同签!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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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】 贷款人应与借款】人及其他相关当【事人签?订书:面借款合同等—相关:协议:需担保的《。应同:时签订担保合同或条!。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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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三条 贷款人应在!借款合同中与—借款人明《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!的金额、《期限、利率、用【途、支付《、还:款方:式等条?款
【对于期限超过一【年的流动《资金贷?款在借贷双》方协商基础》上原则上实行—本金分期偿还—。并审慎约定每期还本!金额
第》二十:四条 ?前条所指支付条款】包括但不限于以【下内容
《
(—一)贷款资金—的支:付方式和贷款人受】托支付的金额—标准;
》 (二)【。支付方式变更—及触发?变更条件;
! (三《)贷款资《金支付的《限制、?禁止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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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四)借《款人应及时提供的】贷款资金使用记【录和资料
第二十!五条 贷款人应要求!借款人在《合同中对与》贷款相?。关的:重要内容作出承诺】承诺内容包括—但不:限于
》 : (一)及时向贷款!。人提供真实、完【整、有效的材料;
!
? (二)配—合,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!管理、贷《后管理及相关—检查:;
》 :(,三)进行合》并、分立、》股权转让以及进行】可能影响其偿债【能力的?对外投?资、对外提供担保】、实质性增加债【务融资等重大事【项前征得贷款人【同意;
【 :(四:)贷款人有》权根据借款》人,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!。回贷款;《
: (》五)发生《影响偿债能》力的重大不利—事,项时及?时通知?贷款人
第二十六!条 贷?款人:应与借款人在—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!情形之?一,时借款人应》承担的违约责—。任以及贷款人可采取!的提前收回贷款、调!整贷:款支付方《式、:调整:。贷,。款利率、《收取罚息、压—降授信额《度、:停止或中止贷款【发放:等,。措施并追究相—。。应,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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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未!按约定用《途使用贷款》的,;
(】二)未按约定方式进!。行贷款资金支付的;!
(三】),未遵守承诺事项的;!。
: (四)突】破约:定财:务指标的;》
《。 (五)发生重】大交叉违约事件【的;
《。 《(六)违《反借款合同约定【的其他?情形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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