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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?章 合同签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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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贷款!人应与借款人及其他!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!借款:合同等相关协—议需担?保的应同时签订担】保合同或条》。款
第二十三条 !贷款人应在借款【合同:中与借款《人明:确约定流动资金【。贷款:。。的金额、期限—。、利率、用途—、支付?、,还款方?式等条款
! 对于期《限超过一年的流动资!金贷款?在借贷双方》协商:基础上原《则上实行《本金分期偿还并审慎!约定:每期还本金额
第!二十:。四条 ?前,条所指支《付条款包括但不限】于以下内容
】 (一)贷【款资金的支付—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!付的金额《标准;
《
《 ,(二:。)支付方式》变更及触发变更【条件;
】 (:三)贷款资金—支付的限制、禁止】行为;
】 (四)借款人【应及时提供的贷款】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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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五条 贷款人应【要求借?款人在合同中对【与贷款相关》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!承诺内容包括但不】限于
【 ,(一)及时向贷【款人提供真实、完】整,、,有效的材料;
】 (》二)配合《贷款人?进行贷款《。支付管理、》贷,后管理?及,相关检查;
】 (三)进【。。行合:并、分立《、,股权转让以》及进行?可能影响其》偿债能力的对外【投资、?对外提供担保、实质!性增加?债,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!征得贷款人》同意;
》 《。(四)?贷款人有权根据【借款人资金回—笼情况提前收回【贷款;
《。
? (五《)发:生影响偿债能力的】重大不利《。事,项时及时通》知贷款人《。
第二《十六条 贷款人应】与借款人在合—同中:。约,定出现以《下情形之一时—借款人应《承担的违《约责任以及》贷,款人:可采取的提》前收回贷《。款、调整贷款支【付方:式、调整贷款利率】、,。收取罚?息、压降授信—额度:。、停止或中止—贷款发?放等措施并》追,究相应法律责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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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未按约定用!。途使用贷款》的;
— (二)未按约定!方,。式,进行:。贷款:资金支付的;
! (《三):未遵:守承诺事项的;【
? (《四):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!;
— (:五)发生重大交叉违!。约事:件的;?
: 《(六)违反借款合】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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