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。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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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规【范银行业金》。融,机构: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!营,行为加?强流动资金贷—款审慎经营》管理促进《流动资金贷款业【务,健康发展依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银行业监督管理【法、中华《。人,民共和国商》业银行法《等法:律,法规制定本办—法
第二条— 本办法所》称银行业金融—机构(以下简称贷】款人)是指》在中华人民》共和:。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!行、:农村合作银行、农】。村信用合作》社等:吸收公?众存款的金融机【构
第三条— 本办法所称流【动资: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!。法人或非《法人组织(按—照国家有关规—定不得办理银行贷】款,的主体?除外)发放的用【于借款人日》常经营周《转的本外《币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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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《 贷款?人开展流《动资金贷款业—务应当?遵循:依法合规、审慎【经,营、平?等自愿、《公平诚信的原则【
第五条 贷款】人应完善内部—控制机制实行贷【款,全,流程管理全面了【解客户信《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!风险管理制度—。和,有效的岗位制—衡,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!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!。部门和?岗位:并建立各岗》位的考核《和问责机《制
第六条 贷】款人应?合理测算借》款,人营运资金需求【审慎确定借款—人的流动《资金授信《。总,额及具体贷款—的额度不得》超过借款人的—实际需求发放流动】资金贷款贷款人应根!。据借款人经营的规模!和周: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!资,金贷款的业》务品种和期限以满】足借款人《经营的?资金需求实现对【贷款资?金回笼的有效控【制
?第七:条 贷?款人应将流动资金】贷款纳入对借款【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!的统一?。授信管?理并:。根据风?。。险管理实际》需要建立风》险限额管理制度
!第八条 《。贷款人应根》据,。经济运行状况、行业!发展规?。律和借款人》的有效?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!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!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!规模:指标不得《恶性竞争《和突击放贷
第九!条, ,贷款人应与借—款人:约定明确、合法的贷!款用途
— ?流动资金贷款不【得用于借款人—股东分红以及金融】资产、固定资产、股!权等投资;不得用】于国家禁止生产、经!。。营的:领域和用途》
对向】地方金融组织—发放流动资金贷款】另有规定的》从其规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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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流动资金!贷款禁止挪用贷款】人,应按照合同》约定检查《。、监督?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!情况
第十—一条 流动资金贷】。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!三年对?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!期较长的可适—当延长贷款》期限最?长,不超过?五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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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二条《 ,流动资金贷款—利率:应当遵循利率市场】化原则由借贷双【方在遵守《国家有?关规定的前提下【协商确定
—第十三?条 国家金融监【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!机构依法对流—动资金贷《款业务实施监督【管,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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