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法律责任
【
】 第三十》二条 行政—机,关公务员《在烈士褒《。扬和抚恤《优待:工作中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》依法给予处分;【构,成犯:罪,的依:法追: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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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一?)违反本条例规【定评定烈《士,或者审?批抚恤优待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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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二)未按照】。规定的标《准、数额《、对象审批或者【发放烈士褒扬金或者!抚恤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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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三)利用职【务,。便利谋取《私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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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三十三条— 行政机关公【务员、?。烈士纪念设》施,保护单位工作人员】贪污、挪用》烈士褒扬经费—的由上级《人,。民政府民《政部门责令退回【、追回依《法给予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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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四条: 未?经批准迁移》烈士纪念设施非【法侵占烈士》纪念设施保护范围】内的土地、设施破坏!、污损烈士纪—念设施或者在烈【士纪念设《施保: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!的其他人修建纪【念设:施、:安放骨灰《、埋葬?遗体的由烈士纪念】设施保护单》位的上级主管部门】责,令改正恢复》原状、原貌;造成】损失的依法》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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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五条! 负有烈士遗属优!。。。待义务的单位不【履行优待《。义务的由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】部门责令限期—。改正;逾期不—。改正的处20—00元以上1—万元以下的罚款;】属于国有或》。者国:有控股企业、—。财政:拨款的事《业单位的对直—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依法给予》。处分
】 第》三,十六条 冒领【烈士褒扬金、—抚恤金出具假证【明或者伪《造,证件、印章骗取烈】。士褒扬金或者抚【恤金:。的由民政部》门责:令退回非法》所得:;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,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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