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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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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》 为了弘扬烈士】。。精神抚?恤,优待烈士遗》属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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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,第,二条 公民在【保卫祖国和社—会主:义建设事业中牺【牲被评定为烈士的】依照本条例的规定】予以褒扬烈士的遗属!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】享受抚?恤优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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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。 国家对烈士遗属】。给予:的抚恤?优待应当随经济【。社会的发展》逐,。步,提高保?障烈士?遗属的生《。活,不低于?当地居民的》平均:生活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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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全社》会,应当支?持烈士褒扬》工作优待《帮扶烈士遗属—
【。 : 国家鼓励公民【、,。法,。人和其他《组,织为:烈士褒?扬和烈士遗属抚【恤优:待提供捐助》
! 第四条 烈【士褒扬和《烈士遗属抚恤优待经!费列入?财政预算《
【 烈士褒扬【和烈士遗属抚恤【优待经?费,应,当专款专《用接受财《政部门、审计机【关的监督
【
— 第五条 县级以!。上人民?政府应当《加强对烈士纪念设】施的保?。护和:管理:为纪念烈《士提供良好的—。。场,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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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各级人民政】府应当把宣》传烈士?事迹作为社会主义】精神文明建设—的,重要:。内容培?养公民的爱》国主义、《。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!主义道德风尚—机关、团体》、企业事业单—位应当采《取多种形式纪—念烈士?学习、宣传烈士【事迹
! , , 第六条《 国务《院民政部门负—。责全国的烈士褒扬工!作,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民政部【门,负责本行政区—域的烈士褒扬工【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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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条 ?对在烈士褒扬工作】。中做出显著成绩的】单位和个人按照【国家:有,关规定?给予表彰、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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