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招用人—员
】
第—七,条 用《人单位招用人员【应当面向社会、【。公开招收《、公:平竞争、择优录用】
《
》。 第八条《 用人单位可以通!。过下列途径自—主招用人《员,
:
【 《 (一)委托职业】介绍机构;
—
《
— (二)—参加劳动力交流洽】。谈活:动;
【。
【 (三)通过大众!传播媒介刊》播招:用信息;
》
!。 (》四):利,用互联网进行网上】招,聘;
! 【(五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!
— , ?。第九条 》用人: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!构招用人《员时应当出示单【位介绍信《。、,。营业:执照(?副本)或其他法人登!。记文件?、招用人员简章【和,经办人身份证件
!
【 招用人《员简章应包括—用人单位《基本情况、》。招用人数、》职业工种、》岗位要求、录用【条件、劳动报酬【、福利待遇、—劳动保护等内容
!
— , 用人单位通过报】刊、广播、电视等大!众传播媒介发布【招用人员《广告经当地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!核,后按国家《有,关规定办理
!
用人】单位应当《。接受当地劳动保【障行政部门组织的空!岗,调查并主动》报告空岗情况
!
》。 第十条 禁止!用人单位招用人【员时有下列行—为
》
! ,(一)提《供虚假招聘信息;】。
【 《 , (?。二)招用无》合法证件的人员;
!
?
】 :(,三)向求职者收【取招:聘费用?;
【 — ,。 (四)向被录【用人员收取保—证金或抵押金—;,
【 《 (五)—扣,。押被录?用,人员的身《份证等?证件;
》
?
? ? (六》)以招用人员为【。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!进行:其他违法活动
!
【第十一条 —用人单位在招—用职工时《除国:家规定不适合从【事的工种《或者岗位外不得以】性别、民族、种族、!宗教信仰为由拒绝】录,用或者提高录—用,标准
《
— 第十二条— 用人单位—招用国家规定须【持证上岗的技术工】种人员应《按照招用技术—工种:从业人?员规定执行
!
》 第十三《条 用人单位跨】省招用人员和招用外!籍人:员、港澳台人员依】。照,国家有关规》定办理
【
第十】四条 《。。用人单?位招用人《员后应当自》录用之日《起,30日内到当—地,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!理,录用备案手续并为被!录用人员办理就【业登记
】。
?。 用人单位与【职工终?止或者解除》劳动:关系后应当于7【日内到当地劳动保】障行政部门办理备】案手续
】
《 录用备案、—。就业登记和终止或】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的!具,体办法由《省级劳动保障—行,政部门统一规—定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