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章 附 —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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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第三十三条 对无!营业执照或》者已被依法》吊,销营:业执照?有劳动用工》。行为:的由劳动保障行【政部门依照本—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!察并及时通报—工,商行政管理》部门予?以查处取《。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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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三十四条— 国家机关、事】。业单位、社会—。团体执行劳动保障】法律、法《规和规?章的情况由劳动【保障行政部门根【据其职责依照—。本条:例,实,施劳:动保障监《察
】 第三十五条】 劳动安全卫生的!监督:检查由卫生部—门,、安全?生产监督管理部【门、特种设备安【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!关部门依照有关法】律、行政法》规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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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六条 】 本:条例:自20?04年12月—1日起施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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