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预算及财务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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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十四条 】 专项资金》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!理制度的有关—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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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】条 专项资金实行!专,账核算各项支出标准!参照国?家相关标《准执行
! 《第十六条 》 示范基地》建设单位要严格执】行国家有关财务会】计制度及时办理【年度资金《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!。示范基?地所在地省级—财政、国土资源部门!或所属中央企业负责!批复竣工财务决算】并,做好项?目决算审计》和竣工验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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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七条【 预算一经下【达原则上《不做:调整:对于示范基地项目】地点、建设内容【、建:设期限、资金投【入确需?变,更的由省级国—。土资源、财政—部门或?所属中央《企业审核后报国土资!源部、财政部批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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