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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—章 法律责任 【 —     第—四十条  》未取得快递业务【经营许?可从:。事快递活动的由邮】。政管理部门依照【中,。华,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!规定予以处罚 !  《   经营》快,递业务的企业—或者其分支》机构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》由邮:政管理部门责—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!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!重的:处1万元以上5万元!以下的罚款》并可以责令停业整】。顿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开办】快递末端网点未【向所在地邮》政管:理部门备案; 【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停!止经营?快递业务未提—前10日向社会公告!未书面告《。知邮政管理部门【并,交回快?递业务经《营许可证或者未依法!妥善处理尚未投递】。的快件;《。 ,。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因不可】抗力或者《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!。递服:务未:及时向邮政管—理部门报告并向社】会,公告:暂,停服务的《原因:和期限或者未依法】妥善处?理尚未投递的快【件 :    】 第四十一条—  两个以上经营】快递业务的》企,业使用统一的商【标、字号或者快递】运单经营快》递业务未遵守—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!。务质量、安全保障、!业务流程等方面未】实行统一管理—或者未向用户提【供,统一的?快件跟踪查询和投】诉处理?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!门责令?改正处?1万元以上5万【元以下的罚款;【情节:严重的处5》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,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!业整顿 【。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二条  —冒领、私自开拆、】隐匿:、毁弃、《倒卖或者非》法检:查他人快件尚—不构成犯罪的依【法,给予治安管》理处罚 — ?    经营—快递业务的企业有】前款规?定行为或者非—法扣留快《件的由?邮政管理部门责令】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!处5万元以上10万!元以下的罚款;情】节严重的并处10万!元以上20》万元以下的罚款并】。可以责?令停业整顿直—至吊销其快递业务】经营许可证 【  》   第四十三条 !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!业有下?列情: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!部门依?照中:华人民共和》。国邮:政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反恐怖【主义法的规定予【以处罚 —  《 ,   ?  : (:一)不建立或者【不执行收寄验—视制度; 】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违反法】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!务院和国务院有【关部门关于》禁止寄递《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!。规定;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三)收!寄快件未查验寄【件人身?份并登?记身份信息或—者发现?寄件人?提,供身份信息不实【仍予收寄; 】    —  :。 ,  (四)未按照】规定对快《件进行安全检查 !     寄!件人在快《件中夹带禁》止寄递的物品尚不构!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!。安管理处罚 【  》   ?。第四十四条 — 经营快递业务【的,企,业有: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邮政管《理部门责令改正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!。万元以上5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情节【严重的并处5万元】以上10万元以下的!罚款并可以》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!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!可证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未按照规定建】立快递运单及电子】。数据管理制》度; 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二)未定《。期销毁快递运—单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三?)出售、泄露—或者非?法提供快递服—务过程中知悉的【用户信息《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四)发生或者可!能发生用《户,信息:泄露的情况》未立即采取》补救措施《。。或者未?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!门报告 》 :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五条  经【营快递业务》的,企业及其从业—人员在?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!家安全行为的依【法追:究法律责《。任;对经《营快递业务》的企:业,由邮:政管:。。理部:门吊销其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】证 》   《  第四十六条【。  邮政管理部【。。门和其他有》关部门?的工作人员在监【督管理工作中滥【。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徇私舞弊的依—。法给予处分》  【 ,  第四十七—条  违反》本条例规定构成【。。犯罪的依法追究【。刑事责?任;:造成人身、财产【或者其他损害的依】法承:担赔偿责任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