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【 ,。附 :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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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十八条— 执行《拘留的时间》以日为单《位,计算:从收:拘当日到第2日【为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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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六十九条— 拘留所的—执法和管理文书格】式由:公安:部统一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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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十条 拘留【所实行等级化管理】具体办法由公安【部另行制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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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七十一条 本办!法所:。称以上、以下、【以,内包括本数
】
第】七十二条 》 各省、自治区【、直:辖市公安厅、—局和:新疆:生产建设兵团公安】局可以根据本—办法制定实》施细则
《。
》 第七十【三条 ? 本办法自发布【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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