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 设!立、变更与终止 ! —    第七—。。条  金融资产投】资公司应当具备下】列条:件 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有符合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!。。国务:院银行业《监督管?理机构规定的章程;! ,。。 ,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,。二)有符合本办【法要求的股东和注】册资本;《 ,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》有符合任职资格条】件的董事、高级【管,理人员和熟悉业务的!合格从?业人员;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四)!建立有?效的公司治理、【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!制度有与业》务,经营相适《应的信息科技系统】; 》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五)有与业务】经营相适应》的营业场所》、安全防范措施和其!他设:施; ?  —  :。    《 (六)国》务院银行业监—督管: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!他审:慎性条件《 ?     【第八:条  金融资产投资!公司应当由在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境,内,注册成立的商业【银行作为主要股东发!起设立商《业银行作为》主要股东应当符合以!下条:件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一)!。具有良好的》公,司治:理机制、内部控制体!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!制度; 《   【   ? ,  (二《)主要审《慎监管指《标符合所在地监【管机构的《监管要求; !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。 (三?),财,务状:况良好最《近3个会《计,年度:连续盈利; 】。 :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《)监管评级良—好最近2年》内无重大违法违【规行为; 】。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:五)为金融》资产投资公司—确定了明确》的发:展战略和清晰的【盈利模式;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六)入股资》金为自?有资:。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!委托资金等》非自有资金入股; !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七)承诺【5年内不转》让所持有的股权【不,将所持有的股权进】行质:押或设立信托并在】金融资产投资—公司章程中载明; ! 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(八【),国,务,院银行业监督管【理机构规章规定的】其他审慎性条件 】 《     商—。业银行作为金—融资产投资公司【股,东应当符合前款【第(一?)、(二)、(【。三)、(四)、【(六)、(》。七)、(八)—项规定?要求  !  : 国有商业银行新设!的金融资产投—。资公司应当依—据国有金《融资产管理规—定做好相关》工作 】    第九条 】 其他境内外法人】机构作为金融资【产投资?公,司,的股东?。应当具备以下条【件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具】有,良好的公司治理机】制; 》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二)有良好的社会】声誉、诚信记录和纳!税记录?;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,三)其他境内外法】人,。机构为非金融机构】的,。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!不低于5《0亿元人民币或等】值自由兑换货币最】近1年?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!。总资产的 3—0%;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?)其:他境内外法》人,机,构,为,非金融机构的—权益: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!超过其净资产的【50%(合并—会计报表《口,径);? ? :  :。   ?  :  (五)财—务状况良《好最近2个会计【年度连?续盈:利;  !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六《)经营管理良好最】。近2年内无》重大违法违规经营】记录;? : 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(七)【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!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!托,资金等非自有资金】入,股,; 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(八—。)承诺5年内—不转让所持有的股】权不将?所持有的股权进【。行质:押或设立信托并【在金融资产投资公】司章程中载明;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九,)国务院银行业监督!管,理机构规章规定的】。其他审慎性条件【。 —    其他境内】。外法人机《构,为金融机构》。的应当?。同时符合所在地【有关:法律法规和》相关监管规》定要求 !   ? ,第十条  有以下】情形之一的》企业不得《作为:金融资产投》资公司的股》东 —    《 ,  :  (一)公司治】理结构与机制存【在明显缺陷; !。。。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股权关—系复杂且不透明【、关联交易异常; !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核心主业不—突出且其经营—范围:涉及行业过多; !  》 , ,     (四)现!金流量波动受经济】景气程度影响较大】; ?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(五)资》产,负,债率、财务杠—杆率明?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!; —   ?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六)代他【人持:有,金融资产投资公司】股权:; 》 ,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七)其他可!能对金融资产—投资公司产生—重大不利影响的情】形 :  —   第十一条 】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!。的注册资本应当为】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!最,低限额为10—0亿元人民币或【等值自由《兑换货币 ! ,    国》务院银行业》监督管?理机构根据审慎监】管要求可以调—整,金融资?产投:资公:司注:册资本?。最低限?额要求但不得少【于前:款规定的限额— —  :  第十二条  金!融资产投资公司设】立须经筹建和—开业两个阶段 】  》   第十三条【  筹建《金融资产投资公司】应当由作为主要【股东的?商业:银行向?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!理机构提交申请【由,国务院银行业监【督管理机构按程【序受理、审查并决定!国务院银行业监督】管理机构自收到完】整申:请材料之《日起:4个月内作出—。批准或?不批准的书》面决定 !    第十四【条,  金融资产—投资公司的》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!日起6个《月未能按期》完,成筹建的《应当在筹建期—。限届满前1》个月向国《务院银行业监督管】理机构提《。。交筹建延期报告筹】建延期?不得超过一》次延长期限不得超】过3个月 —。 ?     申请人】应当在前款规定的】。期限届满前》提交开业申》。请逾期未提交的筹】建,批,准文件失效》。由决定机关注—销筹建许可 —   【  第?十五条 《 金:。融资:。产投资公司开业应】当由:作为主要《股东的商《。业银:行向国务院》银,。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!。交,申,请由国?务院银行业监—。督管理机《构受理、审查并决定!国务院银行业—监督管?理机构自受理之【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!准或不?予核准的书面决定】  【   第十六条【  金?融资产?投资公司应》当在收到开业核准】文件并?领取金融许可证【后办理?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!照 《    — 金融资《产投资公司应—当自领取营》业执:照之日起《6个月内开业—。不,能按期开《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!届满前1《个月:。向国:。务院:银行业监《督管理机构提交开】业延: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!超过一次延长期限】不得超过3》个月 — :    未在前款规!定期:限内开业的开—业核:准文件失效由—决定机?关注销开业许可【发证:机关收回金融许可证!并予以公告 !     —第十七条  金融】资产投资《公司董?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!行,任职资格核准制度】由,国务院银《行业监督管理机【构及:。其派:出机:构按照有关金融资】产,管理公?司董事和高》级管理人员任—职资格的《行政许可范围、条】件和程序进行审核 !     !第十:八条 ? ,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】根据业务发》展,需要:设立:分支机?构,和附属机构由—国务:院银行业监督管【。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!参,照,有关金融资产—。管理公司的行政许】可范围、条件和程序!进行审核 】。  ?   第《十九条  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有!下列:变更事项之》一的应当报》经,国务院银行业—监督管理机构批准】 :。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一)变更!公司名称; — ?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(二【),变更注册资本—; 》  ?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三)变更《股权:或,调整股权结构; !。 :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(—四)变更《。公,司住所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五)修改【公司章程; !。  ?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:。(,。六)变更组织形【式;: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(七)合并!或分立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(八)国务【院银行业监督—。管理:。机构规定的其他【变更事项 【     金融!资产投资公》司股权变更或—调整股权《结构后持股》5%以上的股—东,应当经股东》资格:审核变更或调整股权!后,的股东应当符—合,本办法规定的股东】资,质条件 《 《。。 ,    经国务院】银行业?监督管?理,机构批准金融资产投!资公司可以》发行优先股 】  《   ?第二十条  —金融资产《投资公司有下列情】形之一?的经国务院银—行业监督管理—机构批准后》可以解散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《公司章程规》定的营业期限—届满或者公司—章,程规定的其他解【散,事由出现; — ?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(二》),股东会议决议解散;!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因公》司合:并或者分《立需要解散》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其他解散事【由, —    《第二十?一条 ? 金融资产》投资:公司因解散、—依法被撤销或被【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!清算事宜《按照国家有关—法律法规办理— ,   【  :第二十?二条  金融资【产投资公司的机构变!更和终止、》调整业务范围及增】加,。业务品?种等行政许可事项由!国务院银行业监【督管理机构受—。理、审?查,并决定相关申请材料!、许可条件和—程序参照适用—有关金融资产管理】公司行政《。许可相关规定—本办法另《有规定的除外 【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