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 集!团财务?杠杆率计《算及监管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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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六十五条】 , 集团财务杠杆【。率,的计:算公式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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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集团财务《杠杆率?=集团合并净资【产,/(集团《表内总资产+集【团表外项目+—集,团,表外管理《资产:-调:整项:)×100》。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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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集团表外—项,目包:括远期收购承诺、信!用增级、对外—提,供融资性《担保、?非融资性担保、不】。可撤销的流动性支持!承诺及其他或有项】。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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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集《团表外?管理资产包括—集,团母公司及》其附属机构》。实际:进行管理而未纳【入,。资产负债表内—的各类资产》主要包括资产证【券化资?产,、银行理财》、委托?贷款、信《托,计划、资产管—理计划、私募—基金等形式的资【产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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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】整项包括集团—母公司及其附—属机构有充分—证据:证,明自身对表外管理资!产不承担会计、法律!和事实上的本金或收!益兑付义务的资产】虽,未在合同《。中,约,定,。本金:或收益的兑》付,义务但根据此类资】产的历史兑付情况】。很有可能履行兑【付义务的资产不得】列入调?整项国务院银行【。。业监督管理》机构有权通过日常】监管和现场检—查对调整《项科目进行核实如】发现集团将不符【合规定的资产纳入调!整项可?根据有关监》管法规及本》。办,法第四章的相—关规定对集》团采取监管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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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十六《条, 集?。团财务杠杆》率不得低《于8:。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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