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附 则
】
? ? 第五十六条 【 省、自治区、【。直辖市、计》划单列市的财政厅(!局,)可以根据》本办法制定本地区金!融企业国有》资产转让管理实施办!法并报?财政:部备案
!。 《第五十七条 — 国有及国》有控股金融企业【因依法行使债权或者!担保物权而受偿于】。债,务人、担保人—或者第三人》的非上市企业产权转!。让比照?本办法?第,二章在产权交易机构!。进行
【
国有及国!有控股金融企业因】。依法行使债权或者担!保物权而受》偿于债务人、担【保人或?者第三人的上—市公司股份》转让比照本办法【第三章的规定在证券!交易系统《中进行
【。
,
? 第五十八条 】 国有及《国有控股金融企【业,持有的国有资产涉及!诉讼的根《据人:民法院具有法—。律效力的文》件办理相关转—让手续
! 第五十九】条, 国有及国有控】股的证券公》司、基金管理公司】、资产管理公—司、:信,。托公司和《保,险资产管理公司【等金融企《业出:售其:所持有?的以:自营:为目的的上市公【司股份按照相关规定!办理
! 第六十条 !金融资产管》理公司转让不—良资:产和债转股股权资产!的国家相关政策【另有规定《的从其规定》
《
本办法!所称金融资产管理公!。司是指?中国华融资产管【理公司?、中国长城资产管】理公司?、中国东方》。资产管理公司和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!司
?
《 ? 第六十一条 中!国人民银行总行【所属企业、中—国投:资有限责任公司(含!中央汇?金投资有限责任公】司)、信用担保【公司以及其他金【。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!转让监督管理—工作:比照本?办法执行
!
第六十】二条 本办法【自2009》年5月1日起—施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