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监督管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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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六条 》 经办机构》具体承办工伤—。保险事务履行下【列职:责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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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一)根据省【、自治区、》直辖市人《民政:府规定征《收工伤保险费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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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【),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!总额和?职,工人数办《理工伤保《险登记并《负责:保存用人单》位缴费和职工享【受,。工伤保险待遇—情况的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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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进!行工:伤保险的调查—。、统计
】
?。 (四】)按:照规定管理工—伤保险基金的—支出
【。。
】 (五)按照规定】核定工伤保险待【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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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六)为工伤职工或!者其近亲属免费提】供,咨询服务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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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四十七条 !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!、辅助?器具配置机构—在,。平等协商的基础上】签订服务协议—并公布?签,订服:。务协议的医疗机构】、辅助?。器,具,配置机构《的名单具体办法由】国务院社会保险【行政部?门分:别会同国务院卫【生行政部门、民政】部门等部《门制定?
【 第四十八【条 经办机构按照!协议和国家有关【目录、标准对工伤】职工医疗费》用、康复费》用、辅助器》具费用的《。使用情况《进行核查并按—时足额结算》费用
》
第】四十九条《 经办机构—应当定期公布—工伤保险基金—的收支情况及—时向社会保险行政】部门提出调》整费率的建议
】
【。 第五十条 社会!保险:行政部门、经办【机构应当定期听取】工伤职工、医疗【机构:、辅助器具》配,置机构以及社会【各界对?改,进工伤保险工—作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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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十一条 》社会: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!。工伤保险费的—征缴和工《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!况进:行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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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】部门和审计机—。关依:法对工伤保险基【金的收支、》管,理情况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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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二条 任!何组:织和个人对有关【工伤保险的违法【行为有权举报社【会保险行政部门【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!按照规定处》理并为举报人保【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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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三条】。 工?会组织依法维护工】伤,职工的合法权—益对用人单位—的工伤保险工作实】行,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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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。四条 职工与【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!遇,方,面的:争议按?照处:理,劳动:争议的有关》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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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《五条 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》有,关单:位或者个人可以【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!可,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!起行政?。诉讼
》
【 《(一)申请工—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!近亲属、该》职,。。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!定申:。请不予受理的决【定不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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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,二)申请工》伤,认定的职《工或:。者其近亲属、该职工!所在单?位对工?。伤认定结《论不服的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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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用人】。单位对经《办机构确定的单位】缴费费率不》服的
《
】 (四)【签订服?务协议的医》疗,机构、辅《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!经办机构《未履:行有关协议或者【规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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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—。)工伤职工或者其】近亲属对经》办机构核定的工伤】保险待遇有异议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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