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章 】监督管?理 —。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六条 》 经办机构》具体承办工伤—。保险事务履行下【列职:责 》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一)根据省【、自治区、》直辖市人《民政:府规定征《收工伤保险费 】 ,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【),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!总额和?职,工人数办《理工伤保《险登记并《负责:保存用人单》位缴费和职工享【受,。工伤保险待遇—情况的记录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)进!行工:伤保险的调查—。、统计 】 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按:照规定管理工—伤保险基金的—支出 【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五)按照规定】核定工伤保险待【遇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六)为工伤职工或!者其近亲属免费提】供,咨询服务《 , 》  :  第四十七条  !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!、辅助?器具配置机构—在,。平等协商的基础上】签订服务协议—并公布?签,订服:。务协议的医疗机构】、辅助?。器,具,配置机构《的名单具体办法由】国务院社会保险【行政部?门分:别会同国务院卫【生行政部门、民政】部门等部《门制定?  【   第四十八【条  经办机构按照!协议和国家有关【目录、标准对工伤】职工医疗费》用、康复费》用、辅助器》具费用的《。使用情况《进行核查并按—时足额结算》费用 》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九条《  经办机构—应当定期公布—工伤保险基金—的收支情况及—时向社会保险行政】部门提出调》整费率的建议 】    【。 第五十条  社会!保险:行政部门、经办【机构应当定期听取】工伤职工、医疗【机构:、辅助器具》配,置机构以及社会【各界对?改,进工伤保险工—作的意见 — ?     第五【十一条  》社会: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!。工伤保险费的—征缴和工《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!况进:行监督检查 !     财政】部门和审计机—。关依:法对工伤保险基【金的收支、》管,理情况进行监督 ! ,    — 第五十二条  任!何组:织和个人对有关【工伤保险的违法【行为有权举报社【会保险行政部门【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!按照规定处》理并为举报人保【密 :  —   第五十三条】。  工?会组织依法维护工】伤,职工的合法权—益对用人单位—的工伤保险工作实】行,监督 —     第五十!。四条  职工与【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!遇,方,面的:争议按?照处:理,劳动:争议的有关》规定处理 !    《 第五十《五条  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》有,关单:位或者个人可以【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!可,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!起行政?。诉讼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一)申请工—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!近亲属、该》职,。。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!定申:。请不予受理的决【定不服的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,二)申请工》伤,认定的职《工或:。者其近亲属、该职工!所在单?位对工?。伤认定结《论不服的 》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三)用人】。单位对经《办机构确定的单位】缴费费率不》服的 《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四)【签订服?务协议的医》疗,机构、辅《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!经办机构《未履:行有关协议或者【规定的 】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五—。)工伤职工或者其】近亲属对经》办机构核定的工伤】保险待遇有异议的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