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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着装!和装备配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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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:。五条 交通—警察在道路上—执勤:执法应?。当,按照规定穿着—制式服装《佩戴人民警察标【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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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十六条 《 交通警《察在道路上执勤【。执法:应,当配:备多功能反光腰带】、反光背心、发光指!挥棒、?警,用文书包、对讲机】或者移动通》信工具等《装备可?以选配警《务通、录音录像执】法装:备等必?要时:可以:。配备枪?支、警棍、手—铐、警绳等武器和】警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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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二十七条 》 执勤?警用汽车应》当配备反光锥筒【、警示灯、停—车示意牌、警—戒带、照相机(【或者摄像机)、【灭,火器、急救》箱、牵?引绳等装备;—。根据:需要可以配备—防弹:。衣、防弹头》盔、简易《破拆工具、防—化服、?拦车破胎器、酒精检!测仪、测速仪等装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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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八?。条 执《。勤,警用:摩托车应当配—备制式头《。盔、停?车示意牌、》警戒带等装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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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二十九条 !执勤警车应当保【持车容整洁》、车况?良好:、装备齐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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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:。十条 ? ,交通警察执》勤执法?。装备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市公安机关可以】根据实际需》要增加但《应当在?全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范?围内做到统》一规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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