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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—执勤执法行》为举: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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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十八?条 交通》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!法应:。当规范行为举止做到!举止端庄《、精神饱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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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:。十九:。条 站立时—做到抬头《、挺胸、收腹—。双手下垂置于大腿】。外侧:双,腿并拢、《脚跟相靠或者两腿】分开与肩同宽身体不!得倚靠其他物体不】得摇摆晃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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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条 ?行走时双肩及背部】要保持平稳》双臂自然摆动不得背!手、袖手、搭肩、插!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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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!条 :。 敬礼?时右手取《捷径迅?。速抬起五《指并拢自然伸直【中指微接《。帽檐:右角前手心向下【微向外张手》腕不得弯屈礼毕后】手臂迅速放回原【。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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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二条】 :交,。还被:核,。查当事人的》相关:证件后时应当方便当!事人接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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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二十?三条 《使用:手势信号指》挥疏导时《应当动作标准正确有!力节奏分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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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手持指挥棒!、示意牌等器具指】挥疏导时应当右【。手持器?。具保持器具与—右小臂始终处于同】一条直?线
【 《第二十四条 驾】驶机动车巡逻间【隙,不得倚靠车身或者趴!在,摩托车?把上休?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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