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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第五章 法》律责:任 !  :  第三十五条  !申请企业隐瞒有【关真:实情况或者提供虚】假材料申《请,建筑业企业资质的】资,质,许可机关不予—许可并给予警告申】。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!再次申?请建:筑业企业资质 【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六条【  企业以欺骗、贿!赂等不正当手段取】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!由原资质许》可机关?予以撤?销;由县《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》部门或?。者其他有关部门给】予警告并《处3:万元的?罚款;申请企业3年!内,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!企业资质 — ?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七?条 : 企业有《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行!为之一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建》筑法、建设工程质量!管理条?例和其他有关法【律、法规对》处罚机?关和处罚方式有【规定的?。依照:法律、?法规的?规定执行;法律、法!规未作规《定的由县级》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住房?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。或者其他有关部【门给予?警告责令改正并处】1万元以上3—万元以?下,的罚款 】 ,    《第三十?八条  企》业未按照本规定【及,时办理建《筑业企业资质—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!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。住房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责令限期【办理;逾期不—。办,理,的,可处以10》00元以上1万元】以下的罚款 ! :    第三十九】条  企业在接受】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!供有关?材料或?者拒:绝、:阻碍监督检查的【由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!房城乡建设主—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:并可以?。处3万元以》下罚款 《 :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:条  企《业未按照本》规定要求提供企【业信用档案》。信息的由《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:政府住房城乡—建设主管《部门或者其他有关】部门给?予警告责令限期改】正;逾期未改正的】可处以10》00元以《上1万元以》下的罚?款 【  :  第?四十:一条  县级—。以,。上人民?政府住房城乡建【。设主管部门》及其工作人员—违反本?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由其上级行政【机关或者监察机【关责:。令改正;《对直接?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直接责任》。。人员依法给予行政】处,分;直?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其他?直接责任人员构【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: !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对不符合!资质:标准规定条件的申】请企业准予资质【许可的;《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(二)】对,。符合受理条件的申】请企业不《予受理?或,者,未在:法定期限《内,。初审完毕的; 】   —   ? ,  (三)对符合】资质标准规定条件的!申请企业不予许【可或:者不在法定期限内准!予资质许可的; !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》)发现违反本规定】规定:的行为不予查处【或者接到举》报后不依《法处理?的;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五)在企!业资质许可和—监督管理中利用职】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!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以!及有其他违法—行为的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