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:申请与?。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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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条 】。企业可以《申请一?项或:多,项建:筑业企业资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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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: ,企业首次《申请或增《项申请资质应当申】请最低等级》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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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九条— 下列建筑业企业!资,质由国?务院: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!门许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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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施工!总承包资质》序列特级资质、一】级资质及铁路工程】施,工,总承包二级》资质;
! — (二)》专业承包资质序列】公路、水运、—水利、铁路、—民航方?面的专业承包—一,。级,资质及铁路》、民:航方面的《专业承包二级资【质;涉及多个专【业的专业承包一级】。资,质
! 第十条 下】。列,建,筑业:企业资质由》企业工商注册所【在地省、《自治区、直辖市【人民:政府住房《。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许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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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施】工总承包资质序【列二级资质及—铁路、通《。信工程施工》总承包三《级资:质,;
! ? (《二)专业《承,包资质序列一级资】。质(不含公路、【。水,运、水利、铁—路、民航方面的专】业承包一《级资质及《涉及多个专业—。的专业承包一级资】质);
! (!三)专业承包资质】序列二级资质—(,不,含铁:路、民航《方面的专业承包二】级资质);铁路方面!专,业承包三级资—。质;特?种工程?专业承包资质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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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,一条 ? 下: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!企业:工商注册所在地【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!房城:乡建:。设主管部《门许可?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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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(一)施《工总承包《资质序列三级资质】(不:含,铁路、通信工程施工!总承:包三级资质);
】
! , (二)专业承!包资质序列三级【资质(?。不含铁路《方面:专业承包资质)【及预拌混凝土、模板!脚手架专业》承包资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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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》三)施工劳务资质】;,
!。 《 (四)《燃气燃烧器具—。安装:、维修企业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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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二条 【申请本?规定第九条》所列资?质的应当向企—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!、自治?。区,、直辖?市人民政府住—。房城乡建《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!。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!。管理部?门直接监《管的建筑企业—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!业可以由国务—院国有资产管理部】门直接监管的—建筑企业向国—务院:住,房城乡建设》主管部门提出申【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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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省、自治区、直】。。辖市人民政》府住房城乡建—设主管部门应当自】受理申请之日起20!。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!并,将初审意见和—申请材料报国务院】住房:城乡:建,设主管部《。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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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国务》院住房城乡建设【主管部门应当自省】、自:治区、直辖市人【。民政府住房》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!理申请材料之—日起6?0个工作日内完成】审查公示审查意见】公示:时间为10个工作】日其中涉《及公路、水运、【。水利、通《信、铁路《、民航等《。方,面资:质的由国《务院住房《城乡建?设主管部门会同国】务院有关部》门审查?
》
第十三】。条 : 本:规定第十条规定【。。的资质许可程序【由省、?自治区、《直,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!乡建:设主管部门依法【确,定并向?社会公?布
! 本规定第十一】条规定的资》质,。许可程序由设—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住!房城乡建《设主管?部门依法确》定并向社《会公布
】
? :第十四条 企业申!请建筑业企业—。资质应当提》交以下材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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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《 (一)建【筑业:企,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!的电子?文,档;
! 》 :。。(二)企业营业执】照正副本复印件【;
】 《 (三)企业】章程复印《件;
?
】 ? (四《)企业资产证—明文件复印件;
!
! : ,(五)?企,业,主要人?员证明文件复印【件;:
】 ? (六)企业】资质标准要求的技】术装备的相应证明】文件复印件;—
》
: 《。 , (七)企业【安全生?产条件?有关:材料复印件;
【
— 【(八)?按照:国家:有关规定应提交【的其他材料
!。
? , 第十五条 【 企:业申请建筑业企业】资质应当如实提【交有关?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!关收到?申请材料后应当【。按照中?。华人民共和国—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!理受理手续
】
【第十六条 》 资质许可机关应当!及时将资《质许可决定》向社:会公开并为公—众查询提供便利
】
】 第十七条》 建筑业》企业资质《。证书分为正》。本,和副本由《国务院住房城乡【建设主管部》门统一印制正—、副本具备同等法】律效力?资质证书《有效期为5年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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