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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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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条》。 为?贯彻落实国务—院办公?厅关于?促进建筑业持—续健:康发展的意见(【国办发?﹝,2017《。﹞19?。号)加快《推进建筑市场—信用体?系建设规范建—。筑市场秩序营—造公平竞《争、:诚信守法的市场【环境: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建筑《法中华人民》共和:国,招标投标法企业信】息公示暂《行条例社《会信用体系建设【规划:纲要(2014【20:20年)等制定本】办法
! 第二》条 ?本办法所《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!是,。指,在房屋建筑和—市政基础《设施工程建》设活动中对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!用信息?的认定、采集—、交:换、公开、评—价,、使用及监督管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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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本办法》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!体,。是指工程项目—的建设单《位和从事工程—。建设:。活动的?勘察:、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等企?。业以及注册建—筑师:、勘察设计》注,册工程师、注—册,建,造师、注册监理工程!师等注册执业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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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三条 》 住房城乡建设部】负,。责,。指导和监督全—国建筑市《场信用?体系建设工作—制定:建筑市场《信用:管理规章制度—建立和完《善,全国建?筑市场监《管公:共服务?平,台公开建筑市场各方!主体信用信》息指导省级住—房城乡建《设主管部门开—展建筑市场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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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省级住房城!乡,建设主管《部门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!场各方主体的信用】管理工作制定建筑】市,场信用管理制度并组!织实:施建立和完善—本地区?。建筑市场《监管一?体化工作平台对【建筑:市场各方《主体:。信用信息认定、【采集、公开》、评价和使用进【行监:。督管理并向》全国建?筑市场监管》公共服务平台—推送建筑《市场各方《主体信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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