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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章 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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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三十九条 — 国:务院负责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《的部门依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》安全生产法》。的规定对全国—建设工程安》全,生产工作《实施综合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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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负责安【全,生,产监督管理的—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安全生产—法的规?定对本行政》区域内建设》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!施综合监《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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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【条 国务院建【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对全《国的建设工程安【全生产实《施监督管理国—务院铁路、交—通、水利等有—关部门按照》国务院规定的职【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!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!监,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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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对?本行:政区域内的建—设工程安全生产【实,施,监督: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府交通、水利】等有关?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!围内负责本行政【。区域内的专业建设】工程安全生产的【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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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一条 建设—。行政:主管部门和其—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!条例:第,十条、第十》一条规?定的有关资料的【。主要内容抄》送同级负责安全【。。生产:监督管理的》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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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二?条 ?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在《审核发放施工许可】证时:应当对建设工—程是否有安全施工】措施进行审查—对,没,有安:全施工措施的不【得颁发施工许可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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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!有关部门对》建设:工程是否有安全施】工措施?进,行审查时《。不得收?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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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三条》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负【有建设工程安全生】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!门在各?自的职责范围内【履行安全监督—检查:职,。责时有权《采取下列措施—
— 》 (一)要求】被检:。查单:位提供有关建设【工程安全生产—的文:。件,和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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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二)进入被!检查单位《施工现场进行检查;!
【 (三!)纠正施工中违反】安全生?产,要求的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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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【四)对检《查中发现的》安全事故隐患责令】。立,即排除;重大安全】。事故隐患排》除前:或者排除过程中【无法:保,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!。区,域内撤出作业人员】或者:暂时停?止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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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十四条! 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:或者:其他有?。关部门可以》将施工?现场的监《督检查委托给建设】工程安全《监督机构具体实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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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四十五条 国【家对:严重危及施工安全】的工:艺、设备《。、,材,料,实行淘汰制度具【体目录由国务院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!国务院其他有关【部门制定《并公布
! ? 第四十六条 县!级,以上人民《政府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和其【他有关部门应—当及时受理对建【设工程生产安全事】故及安全事故隐患】的检举、《控告:和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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