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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章 施工单位的】安全:。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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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条】 ,。 施工?单位从事《建设工程的新—建、扩建、改—建和拆除等活动【。应,当,具备国家规》定的:注册资本《、专业技术》人员、技《术装备和《安全生产等》条件依法取得—相应等级的》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!等,级许可?的,范围:内承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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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:。。。一条 施工单位】主要负责人依—法对本单《位,的安全?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!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!安全生产责任—制度和安全》生产教育培训制【度制定安《全生:产,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!保证本单位安—全生产条件所需资】金的投入对所承【担的建设工程—进行定?期和专项安全检【查并做好《安全检查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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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施工单【位的项目负责人【应当由取得相应执】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!。建设工程项》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!实安全?生产责任制度、【。安,全生产?规章制度和操作规】程确保安全生产【费用的?有,效使用并根》据工程的特》点组织制定安全施】。工措施消除安全事】故隐患及时》、如实报告生产安】全事:故,
— , 第二十二条 ! 施工单位》对列入建设工—程概:算的安全作业—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!所,需费用应当用于【施工安全《防护用具及》。设施的采购和更新】、,安全施工措》施的落实《、安全生产条—件的:。改善不得挪》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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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》三条 施工单位】应当:设立安全生》产管理机构配备【专职安全生产—管理:人员
】 专》职安全生产管理【人员负?责对安全《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!查发现安全事故【隐,患应当及时向项【目负责人和》安全生?产管理机构报告【。;对违章指挥、违】章操作的应当—立即制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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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专职安全生【产管理人《员的配?备办法由国务院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:会同国务院》其他有关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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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四条】。。 , 建设工《程实行施工》总承包的由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!场的:安全生产负》总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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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总承包单位应—当自行完成》建设工程主》体结构的施》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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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!设工程分包》给其他单位的分包】合同中?应当明确各》自的安全生产方【面的权?利、:义务总?承包单?位和分?包,单位对?分包工?程的安全《生产承担连带—责任:
— 《分包:单位:应当服从总》承包单?位的安全生产—管理:分包:单,位不服从管理导致】生产安全事故的【由分包?单位承担主要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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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二十五条 垂直运!输,机械作业人员、安装!拆,卸工、爆破》作业人员、》起重:信号工、登高架设】作,业,人员:等特种作业人—员,必,须按照?国,。家有: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!。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!种作业操作资格【证书后方《可上:岗作: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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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《六条 施》。工单位?应当在施工组—织设计中编制安【全技术措《施,和施工现《场临时用《电方案对下列达【。到,一定规?。模的危?。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!。。工程编制专项施【工方案并附具—安全验算结果—。。经施工单位技—术负责人《、总:监理工程师签—字后实施由专职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!行现场监《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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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一—),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!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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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二【)土方开挖》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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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模板!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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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 :。 :(四)起重吊装工】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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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:五)脚手架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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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六)拆【除、爆破工》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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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。 (七)《国务:院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!者其他有关部门【规定的其《他危险性较》大的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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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对》前,款所列工程中涉【及深基坑、地下暗】挖工程、高》大模板工程》的专项施工》方案施工单位还【应当组?。织专家进行论证【、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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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本条第一款规—。。定的达到《一定规模的危—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!。由,。国务院建《设行政主管》部门: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!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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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二十七条 【 建:设工程施工前施工】单位负责项目管【理的技术人》。员应:当对有关《安全施工的技—。术,要求向施工作业班】组、作业人员作出详!细说明并由双方【签字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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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八【。条 施工》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!入口处、施工—起重机械、临时用电!设施、脚手架、出入!通道口、楼梯口、电!梯,井口、?孔,洞口、?桥梁:口、隧?道口、基坑》边沿、爆破》物及有害《。危险:气体和液《体存放处等危险【。部位设置明显—的安全警示》标志安全警示标志】必须符合国》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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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施工单位应当根】据,不同:施工:阶段和周围环—境,及季节、气》候的变化在施工现】场采取相《应的安?全施工措施施—工现场暂时停止施】工的施?工单位应当做好现】场防护所需》费,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!按照合同约定执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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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九》条 ?施工单位应当将施】工现场的办》公、生?活区与作业区—分开设置并保—持安全距《离;办公、生活区的!。选,址应:当符合安《全,性要求职工的膳食、!。饮水、休息场所等】应当符合卫生—标,准施工单位不得【在尚未竣工的建【筑,。物内设置《员工集体《宿,舍
】 施《工现场临《时搭建的建筑—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!要求施?工现场使《用,的装:配式活动房屋应当】具有产品《合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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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》十条 施工单位】对因建?设工程施工》可能造?成损害的毗》邻建筑物、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】等应当采取专项【防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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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施》工单位应当遵—守有关环《境保护?法律、?法,规,的规定在施工现【场采:。取措:。施防止或者减少【粉尘、废气、废【水、:固体废物、噪声、振!动,和施工照明对—人,和环境?的危害和污》染
! 在城《市市区内的》建设工程施工单【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!行封闭围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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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一】条 : 施工单位应—当在施工现场建【立消:防安全责任制度确】定消防安《全责任人制定用【火、用电《。、使用易燃易—爆,材料等各项消防【安全管理制度—和操作?规程:设置:消防通道、消防【水源配备消防设施】和灭火器材并—在施工现场入口【处设置明《显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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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二条 施】工单位应当》向作业人员提—供安:全防护用具和安全】防护服装并》书面告?知危: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!违章操作的》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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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作业人员—有权:对施工现场》的作业条件、作业程!序和作业方式中【存,在的安全问题—提出批评、》检举和控告》有,权拒绝违章指挥和】强令:。冒险: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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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在施工中《发生危及《人身安全的紧急【情况时作业人员【有权立即停止作业】或者在采取必要【的应:急措:施后撤离危险区域】
! 第三十三条— 作?业人:员应:当遵:守安全施工》的强制性标准—、规章制度和操作规!程,正确使用安全防护】用具、机械设备等】
— 第三十【四条 施工单位采!购、:租赁的安全防护【用具、机械设—备、施?工,机具及配件应—。当,具有:生产(?制,造)许可证、产品合!。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!场前进行《查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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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【现场的安全》防护:用具、机械设备【、施工机具及配件必!须由:专人管理定期进行】检查、维修和—。保养建立相》应的资料档案—并按照国家》。有,关规定及时报废【
【 第三十—五条 施工单位】在使用施《工,。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!。脚手:架、模板等自升式】架设设施前》应,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!。验收也?可以委托具》有相应资质的—检验检测机》构进行?验,收;:使用承租《。。。的机械设备和施工】。机具及?配件的由施工—总承包单位、分包单!位、出租单》。。位和安装单》位共同进《行验:收,验收合格《的方:可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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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【种设备安全》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!起重机械在验收前】应当经?有,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!机构监督检》验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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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!单位应当自施—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!升脚手架《、模板?等自升式架》设设施验收合格【之日起?30: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或者其》他有关部《门登记?登记:标志应当《。置于或?者附着于该设—。备的显?著位: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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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三十六条 【施工单位《的,主要负责人、—项目负责人、专职安!全生产管理人员应】当经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—或者其他有》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!可任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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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, 施工单位应【当对管理《。。人员和作业人员【每,。年至少进行一—次安全生产》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!。情况记入个人—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!育培训考核》不合格的人员—不得上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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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三十七条 — 作业人员进入【新的岗位或者新的】施工现?场,前应当接《受安全?生产教育《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!者教育培训考核不】合格的人《员不得上岗作—业
! 施工单位在采用!新技:术、新工艺》、新设?备、新材料时应当对!作,业人:员进行相应的安全】生,产教育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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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八》条 施工单位【应当为施工现场从】事危:险作业的人》员,办理意外伤害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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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!外伤害保《险费由施《工单位?支付:实行施?工总承?包的由总承包—单位支付意外—伤害:保险:费,意,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!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!。竣工验?收合格?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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