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节 违反组织—、人:。。事纪律?的行为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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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四》条 违反民主【。集,。中制原则《拒不执行或者擅【自改变组织》作出的重《大决定或者违反议】事规:则个人或者少—数人决定重大—事项的给《予警告、记过或【者记:大过处分;》情节严重的给—予降级或《者撤职处《分
】。 , 第?三十五条 在干】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!反干部选拔任用【。规定:的对负主要》责任者和其》他直接责任人—员给予?。警告、记过》或者记大过处分;情!节较:重的:给予降级或者撤职】处分;情《节严重的给予开【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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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!选举中进行违—反有关?。法律、法规》以及其他有关—章程活?动,的对主要责任者和】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依照前款】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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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—人失察失《误造成严重后—果的对主要责—任者:。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依照第一款【规定:处理
】 : 第三十六—条 ?拒不执行组织—的分配、调动、交流!决定的给予警告【。、记:过或者记大过处【分;情节严重的给予!降级或者撤职处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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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七条 ! 在干部、职工的】录用、考《核,、职务晋升、职【称,评定等工作中隐【瞒,、歪曲事实真相或】者利用?职务上的《。便利违?反规定为本》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!益的给予警告、【记过或者记大—过处分;情节严重的!给予:。降级或者《撤职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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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八条 在】考试、录用工—作中有泄露》试,题、考场舞》弊、涂改考卷—等违反有关规定行】为的:给予:警告、?记,过或者记大过—处分;情《节较重的给予—降级或者撤职—。处,分,;,情节严重的给予【开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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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九条】 以不《正当方式《谋求本?。人或者?其他人用公款出【国,。。境: ,情节较轻的》给予警告《处分:。;,情节较重《。的,给予:记过或者记大—过,处分;情节严重的】给予降级或》。。者撤职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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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出】国:。境 团组 或【者人员擅自延—长在国境 外期】。限或者擅自变—更路:线造成不良》影响或者经》济损失的《。对主:要,责任者给《予警:。告,、记过或者记大过】处,分;情节严重的给予!降级或者撤职—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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