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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违【。反组织、《人事纪律的》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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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—四条 违反民主集!中制原则拒不—执行或者擅》自改变组织作—出的重大《决,定或:者违:反议事?。规则个人《或者少数人决定重】大事项的给予警【。告、记过或者—记,大过处分;情节严】重的:给,予降级或《者,撤职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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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五条 在干部】选拔任?用工作中违反干【部选拔任用规定的】对,负主:要责任者和其他直】接责:任人员给《予警告?、记过?或者记大《过处分;情节较重】的给予?降级或者撤》职处分;情节严【重的:给,予开:除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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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选】举中进行违反有关】法律:、法规以《及其他有关章程活】动,的对主?要责任者和其他直】。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!规定处理《。
】 用人失察失【误造成?严重后果的对主【要责:。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!人员依照第》一款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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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六条— 拒不执行组织】的分配、调动、交】流决定?的给予警告》、记过或者记大过】处分:;情节严重的给予】降级:或者撤职处》。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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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《七条 ?。 在干部、》职工的?录用、?考核、职《务晋升、职称评定】等工作?。中隐瞒、歪曲—事,。。。实真:。相或者利《用职务上的便利违】反规定?为本人或者其他人】谋取利益的给予【。警告、?。记过或?者,记大过处分;—情节严重的给—予降级或者撤职处】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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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八条】 :在考试、录用工【作中有泄露试题【、考场舞弊、涂改】。考卷等?违反有关规定—。行为的给予》警告:、记过或者记大过】处,分,;情节较重》的给予降级或者撤】职处:分;情节严》重的:给,予开:除,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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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?九条 以不正【当方式谋《。求本:人或者其他人用公】款出:国境 情》节较轻的给予警【。告处分?;情节较重的给【予记过?或者记?大过处分《。。;情:节严重?的给:予降级或者》撤,职处:分
】 临时出国】境 团?组 或《者,人员擅自延》长,在国境《 外期限或者擅【自变更路线》。造成不良《影,响或者经济》损失的?对主要?责,任者给?予警告、记过或【。者,记大过处分;情节】严重的给予降级【或者撤职《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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